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的几点思考
2016-07-20王振国
机构与行政 2016年6期
关键词:监督
王振国
关键词:权力清单 监督 探索
地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是加强公权力监管的首要一步。权力清单制度是一整套行政权力运行、政府职能管理的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光荣使命。本文坚持问题导向,探讨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有关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法构造方式存在缺陷。目前我国权力清单的行政法构造是由行政系统内部通过行政文件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缺陷,因为它将权力清单作为一个事实行为、内部行为、政策导向来看待。事实上,权力清单具有严格的行政法属性,它发生作用是反映内部和外部关系,不仅反映在行政系统内部诸关系,更应当强调的是,权力清单不应与行政政策相等同,如果仅仅将其处理成一种权宜之计,就会大大降低权力清单在行政法治中的价值。因此,我们认为,权力清单必须和我国行政法治的完善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权力清单制度的法制化。
(二)制定主体与程序有失公允。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定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权力清单工作。这是值得商榷的,地方政府自己制定清单来约束自己,这种自导自演式的权力清单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缺少一个外部权威的制定主体,会使这一制度随意化、缺乏刚性的外部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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