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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单位地质资料汇交现状及问题探讨

2016-07-20楚颖

科技传播 2016年11期
关键词:实物国土成果

楚颖

摘 要 依法汇交地质资料是地勘单位的义务,本文介绍了地勘单位汇交的规定要求,阐述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的程序,并结合实际工作,总结了地质资料汇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 地质资料;汇交;地勘单位;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G275.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64-0148-02

地质资料是地勘单位完成国家和社会投入的地质调查和资源勘查取得的成果反映,是地勘单位在地质工作过程中对地质现象的认识、形成的记录以及成果的表述,是地质工作留存和后期应用的主要媒介。地质资料包括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实物地质资料及成果地质资料。

1 地勘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地质资料汇交的规定和要求

依法汇交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者的义务,国家先后颁布了数个地质资料汇交政策法规,规范了地勘单位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第349号)明确了统一汇交、权益保护、公开利用三项基本制度;《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3年第16号)对条例做了进一步细化与明确;《关于印发<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10号)对成果地质资料汇交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并规范了格式;《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号)明确了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要求及格式;《关于印发<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69号)明确了涉密地质资料的定密原则以及借阅复制要求;《关于实施<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98号文件)颁布了《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DA/T41-2008),对原始地质资料归档规范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2号)明确汇交要求,规范地质资料的汇交和转送程序;《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3号)要求以两化为抓手,以汇交保障服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78号)推行了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原始、实物和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监管更加明晰;《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始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57号)强调原始地质资料汇交及有关要求;《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土资厅发[2015]1126号)强调了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管[1]。

2 地勘单位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程序

地质资料是地质项目工作成果的载体,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三者统称为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是地质项目完成时,形成提交的反映工作成果的文字、图、表、数据库、多媒体和软件等资料。原始地质资料是在实施地质工作时直接形成、采集、记录的反映地质现象或地质体的原始记录,以及中间性解译资料、最终地质工作成果原稿及地质工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申报奖励材料等。实物地质资料是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实际物体资料,包括岩矿芯、岩屑、标本、样品、光薄片等实物及有关资料[2]。

地勘单位汇交人员在项目野外验收结束后,将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填写《实物地质资料目录清单》,经汇交接收部门筛选后,出具是否汇交的实物资料认定意见(回执单),按照认定意见要求,进行实物资料的汇交。在项目野外验收后单位评审前,可以按照《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DA/T41-2008)要求进行原始地质资料的立卷工作,整理的同时填写《地质档案文件目录》《原始地质资料目录清单》,按照汇交接收部门意见,将需汇交的原始资料数字化后,汇同成果资料一起刻盘汇交。项目评审后,可以进行成果地质资料的汇交,按《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国土资发[2006]210号)对成果资料分类并制作电子档:源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文件、涉密地质资料清单、地质资料报送单、电子文件登记表以及载体外标签等文件,并上报纸质及电子资料汇交。目前汇交人员通过EDmaker2014软件可以较便捷的完成上述文件组织工作。成果、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分别汇交合格后,取得项目汇交凭证,才算完成地质资料汇交的工作。

3 地勘单位汇交过程中的问题探讨

近年来地质资料汇交的质量和成功率较过去有了较大提高,结合笔者的工作经历,总结地勘单位地质资料汇交中仍有以下2个问题。

3.1 项目人员和档案人员都在汇交

目前,地勘单位地质资料汇交人员主要有项目人员及档案人员2类,这2类人员分别出现不同的情况:项目人员由于参加相关汇交的学习比较少,对资料汇交法规要求熟悉程度不够,导致形成的汇交资料不是很规范。档案人员由于对地质概念比较生疏,在汇交地质资料形成的过程中会出现地质资料界定不清、文件的分类不明晰、地质资料的附图不规范、附件附表等文件组织混杂等问题,导致项目地质资料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欠缺[3]。

3.2 地质资料规范性还需要加强

由于地质项目的工作周期比较长,工作手段种类多,工作内容复杂,参与的部门及人员多,很多项目报告编制人员对汇交要求不够熟悉,在项目完成后,一些资料未按照规范进行处理,格式不符合要求,需要汇交人员重新调整出版。在地质图用色、地质代号、坐标标注、图例等方面做得不规范,造成资料需反复修改多次。

4 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地勘单位在内业期多开展汇交作业学习,提高大家对地质资料归档及汇交的认识。请专家讲解有关“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地质图件制作方法”“电子文档格式要求”“原始资料立卷归档要求”“涉密资料定密原则”等,使汇交人员尽快掌握地质报告编写、地质图件制作、电子文档制作、涉密资料保护等要求。借助培训使项目工作人员提高汇交重要性认识,一个地质项目是野外作业和室内作业的组合体,地质资料的标准规范化将大大提高地勘单位地质资料汇交的效率。同时,地勘单位汇交人员可以同其他单位多沟通交流,互相分享汇交工作的先进做法,更好的完成汇交工作。

5 结论

1)地勘单位应按规范编制地质报告,并严格执行有关地质资料汇交的规定和要求,依法汇交是地质工作者的义务。

2)地勘单位应分别对实物、原始和成果地质资料汇交,全部合格后,取得汇交凭证。

3)目前,地勘单位中汇交工作由项目人员或者档案人员完成,同时,报告编制规范性不够,可通过多学习,以提高地质资料的标准化、规范性,更好地完成汇交工作。

参考文献

[1]吴小平,王黔驹,丁克永.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J].中国矿业,2015,24(11):21-24.

[2]卓雅.对地质资料归档汇交中若干问题的分析[J].甘肃地质,2014,23(4):89-91.

[3]刘辰炯,田琳,魏龙飞.地质资料汇交整理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探讨[J].化工矿产地质,2014.36(3):182-184.

[4]王志红,相爱芹,初娜.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综述[J].中国矿业,2015,24(S2):45-46.

[5]姜竹君.浅谈地质科技档案资料的编研与开发利用[J].甘肃地质,2012.22(3):85-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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