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纲要》为纲,努力推进鸡西方志事业创新发展
2016-07-19刘宝柱
黑龙江史志 2016年5期
关键词:规划
刘宝柱
《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紧密结合黑龙江地方志工作的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了未来五年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为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以《规划纲要》为纲,努力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
一、要准确把握《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规划纲要》明确了地方志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依法治志、全面发展、改革创新、质量第一、修志为用的基本原则,确定了2016—2020年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大力推进地方综合年鉴工作、重视各类专业年鉴和地方史编纂工作、深入开展旧志编纂工作、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等10项主要任务。提出了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形成较为成熟的方志和年鉴学科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逐步将志书年鉴纳入国家及地方有关图书奖评比、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编纂及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地方志全文数据库等工作目标。制定了法治、制度、经费、队伍、宣传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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