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新里程
2016-07-19单明菊
黑龙江史志 2016年5期
单明菊
《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业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文件形式下发。这是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后,又一份指导地方志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学习贯彻好这个《纲要》,谈几点体会。
一、《纲要》是新时期全省地方志事业的指路明灯、意义重大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副省长于莎燕做出专门批示。现在,《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又正式下发。这份《纲要》既是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举措,又是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细化和延伸。《纲要》明确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民推进地方志多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又明确了六个“坚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治志、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修志为用)的基本原则,还明确了“努力推动‘志、鉴、馆、网、刊、协、研、用八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总体目标。我深深感到,《纲要》像一座灯塔,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要求。站在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上,与时俱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将展现和开创2016—2020年,这五年地方志事业新的里程,将全省地方志事业推向新的阶段,进入“黄金时代”。
二、重点抓好“五项推进”,开创我市地方志事业新局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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