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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2016-07-19

黑龙江史志 2016年5期

为促进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精神,结合全省地方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第二轮修志工作取得新进展。省志100部分志中有7部已正式出版、14部完成终审、22部进行了评议、20部完成初稿。市(地)、县(市、区)志156部志书已有60部印刷出版、43部进行了评议、19部完成初稿。

(二)依法治志工作实现新突破。《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正式颁布施行,我省地方志事业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阶段。

(三)年鉴编纂工作进展顺利。《黑龙江年鉴(2015年)》编纂工作进展顺利,全省13个市(地)和2个省直接管理县(市)已全部开展了年鉴编纂工作。

(四)特色志书编纂成果显著。《黑龙江省志简编》《黑龙江图志·综合卷》《黑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志》《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志》《黑龙江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图志》《黑龙江省志大全(电子版)》等一系列突出地情特色、服务中心工作、记载重大事件的特色志书出版发行。

(五)启动旧志整理工作。旧志收集整理工程启动,与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完成旧志底本情况排查工作。

(六)平台建设展现新亮点。馆网刊报齐头并进,黑龙江省方志馆正式建成开馆,通过方志馆、地情网站、杂志、简报等形式提高地方志资源利用效率,扩大了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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