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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官员创业工作得做在前面(热点热评)

2016-07-19

环球时报 2016-07-19

杜治洲

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在中国社会长期被视为“金饭碗”。然而,为响应国家以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号召,河北等地日前纷纷发文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并提供停薪留职、工龄延续等具有诱惑力的条件。

确实,公务员离职创业会向社会传递一些正能量。如果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放弃公职投身“商海”,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当官发财”的念想,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便会加速褪色,直至消失在公众的视野。离职创业同时有利于降低公务员职业的神秘感。事实上,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一样,仅是一种职业,不应受到特别的关注甚至崇拜,前些年公务员考试火爆是一种不健康的现象。此外,公务员可按照自身意愿依规离职,有利于形成干部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当有更多自由选择职业时,人才的潜能与价值便会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当然,欣慰之余,我们必须警惕公务员离职可能带来的问题与风险。一方面,公务员离职从商之后,可能会出现利益输送现象——领导干部离职前给即将前往的企业一些特权与利益,离职后企业投桃报李,以重金“回馈”该领导。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出现人才流失。

为避免出现上述现象,我们首先要严格依法规范。一些地方可以鼓励干部创业,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离开公务员队伍以后,领导成员在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其原分管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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