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精神与均衡政制
2016-07-18李浩郝儒杰
党政研究 2016年4期
李浩+郝儒杰
〔摘要〕
近代以来,自由和平等始终是人类政治“旋律”中最重要的两个“音符”。随着知识的普遍传播,民主政治逐渐兴起,并在争取自由和平等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过这股洪流的破坏力也同样惊人。如果不通过制度对其加以制约,不独民主会走向其反面堕落为暴民政治,自由也将难以得到保障。18世纪后半叶,为选择最佳的政制方案,约翰·亚当斯力主在美国建立均衡政体,努力将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性质的力量在法治框架内实现共和。从革命到建国,约翰·亚当斯的政治主张经历了由激进到保守再到调和的“变奏”,然而其中不变的是对自由和民主精神的追求。在他看来,均衡政体如同一部美妙的政治协奏曲,于理性与激情、少数人与多数人、自由与权威之间实现平衡。
〔关键词〕
自由;法治;民主;均衡政制;共和
〔中图分类号〕D77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6)04-0099-10
“自由政府”(free government)一词在美国国父的文集中随处可见,这说明他们在建立政府以保障自由的目标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自由政府”的具体含义,特别是应该如何安排权力结构来组成自由政府却存在分歧。随着独立战争的爆发,北美各州开始考虑起草宪法来组建州政府,自由政府设计理念的差异首先在州与州之间的宪法文件中得到体现,例如具有代表性的宾夕法尼亚州宪法与马萨诸塞州宪法。这些差异在制宪会议时期进一步凸显。尽管1787年美国各州渐次承认联邦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但是如何设计自由政府的政治分歧却并未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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