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六大纪律” 深化巡视内容
2016-07-13张本平
时事报告 2016年2期
关键词:监督
张本平
紧扣“六大纪律” 深化巡视内容
张本平
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充分吸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创新成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用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对巡视内容作了重大调整。
2016年1月12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公报》提出要“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向全覆盖目标迈进”,要求“以纪律为尺子,深化专项巡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重新修订后,已于2015年8月颁布实施,新条例充分吸纳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创新成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用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对巡视内容作了重大调整。
《条例》在总体要求上,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在具体监督内容上,根据王岐山同志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意与同步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相衔接,采取“六大纪律”与“四个着力”相结合的表述方式,规定了巡视组要着力发现的几方面问题。
第一,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巡视要把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任务,重点了解:是不是履行了党章规定的职责、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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