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慈善法,开辟中华慈善总会发展的新局面
——关于贯彻慈善法在中华慈善总会全体会上的讲话
2016-07-13李本公
慈善 2016年3期
● 李本公
认真学习慈善法,开辟中华慈善总会发展的新局面
——关于贯彻慈善法在中华慈善总会全体会上的讲话
● 李本公


同志们:
从3月16日慈善法出台至今已有近一个月时间,近一个月来围绕慈善法,各方面纷纷发声,我们也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表了总会的见解。与此同时,大家也在根据总会的要求认真学习,对慈善法的基本内容有了越来越深的认识。下一步需要在此基础上,进入深层次的研读和结合工作实际的贯彻阶段。慈善法内容很丰富,需要大家群策群力深入领会。下面我根据初步学习的体会,从两个方面谈谈如何认识慈善法和如何贯彻慈善法,作为抛砖引玉,以期引来大家更深刻的思考。
一、慈善法以法律的形式把正能量和主流思想确定下来,建立了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法律主体框架。
一个时期以来,伴随着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围绕慈善事业的理论、舆论非常活跃,也非常混乱。一些民粹思想、西方民主思想、偏激思想甚至极端思想充斥舆论场,谁的观点越极端越激烈越能抓眼球,越能得到一些舆论的追捧。一时间雷人雷语频频出现,有的还似乎要以引领慈善舆论的领袖自居,而主流声音和正能量却被边缘化甚至被视为异端。这种极不正常的舆论环境,不可能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有鉴于此,国务院曾于2014年年底颁发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我理解其本意是在慈善法出台前的这段时间,扭转一下这种混乱状况,但通过一年多的实践看,虽然起到一定作用但这个初衷远没达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