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鼓励全民热情参与——浅谈“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文化工作
2016-07-13张家口市群艺馆075000
大众文艺 2016年18期
张 静 (张家口市群艺馆 075000)
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鼓励全民热情参与——浅谈“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文化工作
张静(张家口市群艺馆075000)
继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来,作为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和引领一个时代风气的文艺再一次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
2014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2015年中央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何“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好群众文化工作成为一部分专家学者和基层群文工作者深入探讨研究以及实践的课题。
现结合群艺馆的工作职能和我市群艺馆及县区文化馆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浅谈“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文化工作。
一、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文化工作的根本
群众文化,从概念上讲是指人们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是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导,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历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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