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说”的文学
——浅析维特根斯坦不可说理论与文学的互动
2016-07-13卢迎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510000
名作欣赏 2016年27期
⊙卢迎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州 510000]
“不可说”的文学
——浅析维特根斯坦不可说理论与文学的互动
⊙卢迎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州510000]
本文从维特根斯坦不可说理论与文学创作、文学解读之间的互动出发,分析不可说理论对文学创作与解读的启示,阐释文学如何冲撞可说与不可说的界限,由言说可说之物达到不可说之物,说明不可说作为一种叙事手法,使读者参与组合意义链条,实现文本意义开放性阐发。
维特根斯坦不可说文学
一、引言
“不可说”是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的观点。他开篇指出“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对于不能谈论的事情,就必须保持沉默”。换言之,语言的本质在于描述实在,划定可说与不可说的界限。事实领域的东西可以说清楚,属于可说之物,事实之外的东西在世界之外,即语言之外,不属于语言问题,不可说,必须保持沉默。自然科学的命题可说,而伦理学是不可说的,而美学同伦理学是同一个东西。哲学、神秘的东西也不可说,因为“命题不能表达较高的东西”,即表达事实世界之外的东西。伦理学、美学、哲学等非实证科学不摹画事实世界,超越逻辑框架、世界和实在,试图做出意义、道德、审美价值判断,不能用命题描述,是不可说之物。文学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跨学科载体,因其涵盖美学、伦理学、哲学等元素,并非描摹实在世界的实证学科,属于不可说范畴。然而,文学以不同于实证科学的方式借由可说之物言说不可说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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