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核心价值与纳税人权力探讨
2016-07-11王映黔
市场观察 2016年6期
【摘要】稅法核心价值,即:税法追求的目标。税法核心价值应当兼顾公平和效率,确保纳税人拥有对等的权力和义务,然而,在我国税法中,更多的设定了纳税人的义务,而没有体现出纳税人的权利,导致纳税人缺乏维权意识,所以,我国应当在税法中补全纳税人权利,并给与保护。
【关键词】税法核心价值;纳税人权利;监督机制;税收立法;依法治税
税法价值属于法律价值的一种,简单来说,就是税法追求的目标,内容包括:公平、效率、秩序。而税法核心价值就是税法价值中最重要的价值,因为在我国税法中,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的设定,所以,在征税的过程中,纳税人的利益容易受到非正义税的侵害。所以,税法的核心价值应该能够体现纳税人权利。
一、我国现行税法价值取向的分析
总的来说,自从我国实行经济改革之后,税法得到了不断的补充,并越来越完善,然而,在税制改革过程中,价值取向越来越倾向于实用主义,就现行税法的价值取向而言,税法追求的目标和市场经济体制之间存在冲突。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总体而言,我国现行税法追求的主要目标: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因为社会发展水平所限,我国并不能制定出较为科学的税收计划,制定税收计划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提高国家财政收入,按照财政预算的标准,向下级政府分配税收任务,而且,衡量税收工作的指标,也以税收收入为准。从而导致我国税法唯一价值取向就是提高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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