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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的明媚与深沉

2016-07-06谭伯牛

读书文摘 2016年10期

谭伯牛

响应民意的太后改嫁

清初有三大疑案: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篡位;经孟森、郑天挺、王锺翰等学者辨证,顺治、雍正二案真相大白,惟太后下嫁之案,一波三折,耐人寻味。

科尔沁博尔吉济特氏,本是清太宗皇太极的庄妃,因其子福临后来做了皇帝,遂升级为皇后,死后谥曰“孝庄”。

福临登基,犹是“幼齿”,处治不了国家大事,廷议乃以郑亲王济尔哈朗与睿亲王多尔衮辅政,称为摄政王。多尔衮是皇太极之弟,即是福临之叔,故被称为“皇叔父摄政王”,简称“叔王”。然据郑天挺考证,“叔王”之“叔”,并不是指多尔衮的皇叔身份;“叔王”乃是一种爵秩,比亲王更高级,与辈分、地位及年纪无关 (《多尔衮称皇父之臆测》)。蹊跷的是,多尔衮被尊为“叔王”三年后,又被加封为“皇父摄政王”,字少了一个,级别则提升到无以复加。福临本来是有个爸爸的,现在又出来个“皇父”,算怎么回事呢?难道真如郭德纲相声所谓“您的父亲们”?恰在这时,流亡海外的反清复明义士张煌言写了一首诗,中云:“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春官指礼部,仪注即礼节制度,盖谓太后改嫁是空前的大事,以往没有定章,礼部赶紧新订了一套婚礼的执行方案。显然,这是听说改称多尔衮为“皇父”后,有感而作。于是,太后下嫁之谣风传于世,历数百年不息,直到今天,犹有信以为真者。

然依孟、郑二氏的意见,“皇父”即如“皇叔父”,不过是加恩尊尚之义,与通常理解的父子之父不一样。古代帝王尊称大臣为“父”,事不一见,如周武王对吕尚、唐德宗对郭子仪俱称“尚父”,齐桓公对管仲、秦始皇对吕不韦俱称“仲父”。以此,福临尊多尔衮为“父”,不算没谱。当然,反对这种解释的人也有,如胡适就写信给孟森,谓“终嫌‘皇父之称似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王锺翰则用满文字书解释“父”(ama) 字之义,谓“生我者之谓父”,此称不宜滥施 (《释汗依阿玛》)。然则各执一词,两不相下。但是,即算“皇父”就是皇帝他老子的意思,也不能证明孝庄真就嫁给了多尔衮——最多可以说叔嫂通奸,但不能说举办了婚礼。至此,传谣信谣者碰到一道逻辑难题。解决办法只有两个,一是不讲逻辑,如王锺翰,即曰:“多尔衮既可称为‘皇父,太后当然可以下嫁多尔衮,都是完全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这个说法近乎宗教信仰,不足语于考史。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到太后下嫁的“铁证”——大婚诏书。

可惜,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没能找到这份诏书——如果确实存在的话。看似最接近的一次,在1946年,刘文兴发表 《清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册跋》,说其父在宣统元年任内阁侍读学士,整理宫中文档,发现了太后下嫁诏书,“遂以闻于朝”,缴了公。此后,诏书不知下落。消息传出,波澜再起,前此信以为真的人好似吃了定心丸。然稍作思考,不难发现,这还是在绕圈子,终究没人见过诏书嘛。人证不如物证,其理易明。不料,再过三十年,人证竟“翻供”了。清宫史专家朱家溍是刘文兴的朋友,当面问他,太后下嫁诏到底是怎么回事。刘氏直承:“不过为了题几句,加一点噱头,容易卖出去而已”(《研究清代宫史的一点体会》)。原来,这是一场“炒作”。

由此可作总结:孝庄、多尔衮之间或有暧昧,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决不能说太后下嫁王爷。然世人多好奇,若非有类似奇闻不断涌现,终觉往事不足叙,今事不足闻。于是,历史不妨戏说,新闻必须炒作。常言作者引导读者,不如说民意塑造了历史。

左宗棠的“美容”事故

历史事件的意义不断被后人修正,历史人物的面貌亦因此不断改变。譬如,曾国藩的面貌,自晚清以来,就经历了数次“整容”。一开始,是“中兴名臣”;及至推翻满清,建立民国,便成了不知大义的“民贼”、“元凶”(章太炎 《检论·近思》);自唯物史观占了上风,更被全面否定,变成“汉奸、刽子手”(范文澜 《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近二十年来,风尚又变,才渐渐恢复了“文正公”的莊严。依有难同当之义,他的战友和同事——左宗棠,自也逃不过“整容”;惟宗棠之“整容”,非如“变脸”之类大手术,而更像点痣、纹眉的“美容”小手术。因为,宗棠除了参加内战,还与英、俄等帝国主义作过斗争,他的事迹是吾国屈辱的近代史上少数几个亮点之一。尽量弱化他在内战中的表现,甚而表明他有积极、进步的另一面,是对他进行“美容”的根本原因。

于是,范文澜撰 《中国近代史》 (1947年),乃云:“据比较可信的传说,当太平军围长沙时,左宗棠曾去见洪秀全,论攻守建国的策略,劝放弃天主耶稣,专崇儒教,秀全不听。宗棠夜间逃走”;这段叙述的深意在于,宗棠并非自始即甘心充当封建地主阶级的“走狗”,而是对革命事业抱有同情,甚至有参加革命的实际行动。易言之,不是宗棠拒绝革命,而是革命家不带他玩;这是历史的悲剧,也是个人的悲剧。若然,可说手术成功。

但是,手术真成功了么?我们来做个鉴定。

先看看“比较可信的传说”是怎么回事。早于范氏,对太平天囯战争进行深入研究的史家,萧一山为最著。他写 《清代通史》 (1932年),就提到了宗棠与秀全的故事,只是,他注明 “传闻之辞,未可轻信”。更早,提到这段传说的则是日人稻叶君山撰 《清朝全史》 (1914年),略谓:“据长沙人言,洪天王围长沙时,有一人布衣单履,与天王论攻守建国之策。天王不能用。其人乘夜逃去。考清末刊行之书,有曰《支那》者,以为此人即左宗棠也。此说或不诬也”;按,《支那》,即宋教仁、黄兴于1905年在东京创办的 《二十世纪之支那》 杂志;撰稿人多为两湖留日学生,故稻叶说,“据长沙人言”。那么,宋、黄等青年长沙人又听谁说的呢?还得往更早的时候查,最好能找到咸丰二年长沙保卫战时的第一手材料。找啊找,天佑宗棠,果然找到了。

其时,长沙知府为仓景愉,他有一部回忆录——《静叟自述》,“咸丰二年”条云:“茶陵牧刘旭,失守降贼,献攻城论及诗文甚多。于城外空屋中获之。念此等乱臣贼子,登诸奏牍,于国体有关,毙之狱”。按,景愉自始至终参与了长沙之役,诸凡布防、捕匪、抓间谍之事,无不躬亲,若宗棠真去见了洪天王,他不会不知道。同时,他与左宗棠相处极不融洽,并因“私铸大钱”案被宗棠严厉查处,若宗棠真去见了洪天王,他决不会为贤者讳。可见,当日长沙城外,确实有人投奔太平军,为革命事业献计献策。只是,这个人不是左宗棠。

其实,要对“传说”进行证伪,根本不用这么麻烦。只要考察宗棠与时人的往来书信,以及相关人士的年谱、日记,以确定他的行止,再比对洪秀全的行踪 (譬如罗尔纲撰 《太平天囯史·洪秀全传》),就能发现,左、洪不仅在咸丰二年缘悭一面,终其一生,也是“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至此,可以鉴定:左宗棠的“美容”手术不成功,这是一个医疗事故。然而,这样的事故实在太多了,且都成了故事,且将不断地“传说”下去。奈何?

近代的天宦

天宦,不是说天生为官宦,如今语官二代也,而是说天生为宦官,别名天阉也。

其名最早见于 《灵枢·五音五味》 中黄帝与岐伯的问答。黄帝问:“其有天宦者,未尝被伤,不脱于血,然其须不生,其故何也?”岐伯答:“此天之所不足也,其任冲不盛,宗筋不成,有气无血,唇口不荣,故须不生。”按,黄帝之问略谓,有被称为天宦的男子,并未受到阉割 (“未尝被伤”),却像受了腐刑的宦者一样,不长胡须,这是为什么。岐伯的回答则谓,这类男子先天不足,冲脉不满,任脉失养,以致外阴 (宗筋) 未能长成,体现在面貌,则是嘴上没毛。

唐人王冰撰 《玄珠妙语》,有“五不男”之说,谓“天、漏、犍、怯、变”,“天”,即天宦。其他,“漏”,谓遗精早泄,“犍”,谓宫刑,“怯”,谓阳痿,“变”,则俗称阴阳人者。对天宦,清代学者陈梦雷解释得更明白,他说:“天宦者,谓之天阉。不生前阴,即有而小缩,不挺不长,不能与阴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不足也。”(《医部全录·脏腑身形》 注)

西医没有这个词,一般认为,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综合症与肥胖性生殖无能症,即是中医所说的天宦。前者外形瘦长,腿特别长,窄肩宽臀,体毛稀少,后者脸肥,下腹肥,大腿粗,肤白,嗜睡,贪食,体毛稀少。总之,不论肥瘦,无须是关键特征。

然而,近代被传说为天宦或天阉的几位名人,从现有画像与照相,或以文字记叙看,又非全无须,甚至有以髯称者。先看看有哪些人入列。

梁同书。据佚名《慧因室杂缀》:“山舟(同书号) 一生不近妇人,娶妻别室而居,朔望会于中堂,交揖而退。人疑其为天阉也。”

潘祖荫与翁同龢。据徐凌霄徐一士 《凌霄一士随笔》:“潘祖荫有洁癖,不与其妻同寝处”;又引陈庆溎 《归里清谈》 谓:“(潘祖荫)尚书天阉,与翁常熟 (同龢)同。一门生不知,初谒时,询问老师几位世兄,尚书曰,汝不知我天阉乎?”

张亨嘉与清德宗。据胡思敬 《国闻备乘》:“凡男子不能近女色者谓之天阉,同时在位大臣若大学士翁同龢、礼部侍郎张亨嘉、吏部侍郎于式枚皆患此疾。闻德宗亦系天阉,疑莫能明。或宫人因其无子而诬之,未可据为实录也。”

李瑞清。据郑逸梅 《近代野乘》:“或谓梅庵天阉,故无子,盖捷南宫时,夜读中寒所致。人以书若画及不娶无子,为其三绝嘲之。”按,瑞清不仅娶妻,还曾续弦,郑氏所记有误。又据高阳 《梅邱生死摩耶梦》,至谓瑞清的天阉,已经上海宝隆医院出具医学鉴定,确凿无疑。

梁鼎芬、于式枚与志锐。刘体智 《异辞录》 卷二:“(于式枚) 侍郎、(梁鼎芬)京卿皆有暗疾,俗称天阉,不能御女。及得交志伯愚(锐) 将军,其暗疾亦同,可谓奇事。”

沈曾植。据高拜石 《古春风楼琐记》:“造物弄人,大抵丰于此者啬于彼。寐叟(曾植号) 学问之博是无人可及,而身体上却有无可弥补的缺憾,他原来是个天阉。郑海藏(孝胥号)和他说笑:严又陵 (复) 是天演派哲学家,你可称天阉派的博学家了。他不以为忤”;甚而笑说,“忉利天 (佛经称欲界六天中之第二为忉利天)中人,不是相为拥抱,即为究竟吗?海藏竟无以难”。除李瑞清、張亨嘉与清德宗 (即光绪皇帝) 的照片,显见无须,其他人都有胡须。潘祖荫须少,而翁同龢是长须,梁鼎芬更是外号“梁髯”。是则天宦“故须不生”之说并非定论。

读范行准 《中国病史新义》第四编 《内分泌病》 第一章 《天阉》,似能解决此一疑问。其书引杨上善 《黄帝内经太素·任脉篇》:“人有去其阴茎,仍有髭,去其阴(睾丸),须必去者,则知阴核并茎为宗筋也”;以证“睾丸是和髭须的发生有密切关系的”。并云:“古书如 《周礼·司刑》 郑注,以男子宫刑为割势,未言势者为何种器官,后人仍有称阴茎为势,似属误解。至元人熊忠等援 《韵会举要》,始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即剥去睾丸之意以正之。若以‘势为男子的阴茎解,则远非当时外科手术水平所能做到。”

然而鄙人完全不懂医学,钞这些文献,也不知是否可以解释历史。不过,胡思敬与刘体智在政见上,皆不满于当时的“清流”人物,而翁、潘、梁诸人,或是清流领袖,或是干将,是不是被编排了,不能无疑。最可疑的是传说文廷式与梁鼎芬为好友,因为鼎芬不能人道,竟由廷式代劳,绘声绘色,几成铁案 (杨钧 《草堂之灵》)。只是,诸人皆无子嗣,或才是他们被说成天阉的重要原因。

又查民国四年大理院 (或可视为今日最高人民法院) 给浙江高等审判厅 (或可视为今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 的复电,可知天阉在当时已非不能出口的隐疾,而能公开讨论。案情大概是,鄞县某男天阉,与某女结婚,婚前并未告知,婚后为女方发现,要求离婚,而男方不许。官司打到县里,县长不敢定案,请示省厅,省厅也不敢判,请示大理院。终由院方据“前清”的 《现行律例》,谓“男女定婚,若有残疾,务明白通知,各从所愿”,而“妄冒已成婚者离异”,终审裁定:“天阉系属残疾,其初若未通知,自应准其离异。”(《司法公报》,1915年第32期)

民初法律未备,判案执法,确多援引清代律例的现象。惟上述诸位名人,似从未听说夫人要闹离婚的,至如李瑞清与沈曾植,以及清德宗,还都有笃情的佳话。从知闺门之内,是非难断,恩怨不明,后人评说,不得不留有余地。

多活了一百零五天

近八十年来,德辉之死——尤其是死因及死状,人言人殊,迄无定论。谨撰小文,略叙其事。

金天羽是德辉的“忘年交”,称赞叶氏学宗汉宋,奄有扬雄、贾逵、辕固、杨伦 (俱汉儒)及王应麟、刘敞、杨慎、焦竑 (俱宋、明学者)之美,推崇备至 (《叶奂彬先生六十寿言》);德辉为金氏《天放楼诗集》作序,则谓其诗“格调近高 (适)、岑 (参),骨气兼李 (白)、杜 (甫),卑者不失为遗山 (元好问)、道园 (虞集)”,揄扬以极。此固不免“米汤大全”之讥,然二人惺惺相知,可见一斑。但是,金撰《叶奂彬先生传》,却说当时共产党的“党魁郭某”(疑指郭亮),在稠人广众中令德辉下跪服罪,其实“无意杀之”,而德辉“奋然曰”:“头可断,膝不可得而屈”;遂“慷慨就死”。金氏不在现场,乃道听途说,加以想象,竟写出一幕 《红岩》 的场景,可笑复可叹也。

实则德辉受刑之经过,业经其子叶尚农披露于 《辽东诗坛》 杂志第二十四号。据云:4月8日黄昏,德辉被捕,押送长沙县署。4月11日,由县署转送特别法庭,于下午三点“提讯一次”;四时,即押往浏阳门外识字岭枪决,“身受两枪,一中头部,一中心部”(转引自王雨霖 《〈辽东诗坛〉所载叶德辉死事》)。此案审理与执行或嫌仓促,但绝无金氏臆想的“慷慨”,则无疑义。

死状如此,死因如何?周作人于1950年撰《叶德辉案》,谓袁世凯称帝时,德辉在民间征发少女,拟送入宫中,旋即帝制取消,无所用其“女官”。孰料德辉先将这些少女“用过了”,方令遣送回家。十年后,某女参加革命,做了“干部”,乃将叶氏“劣迹”报告党部,由组织出面行了公道。朱健撰 《叶德辉之死》 (1997年),则谓德辉写对联讽刺当时的湖南农民协会为“六畜满堂”、“一班杂种”,触彼之怒,“自己找死”。二说流传甚广,然毫无根据,俱不可信。

吾友任继甫关心乡邦掌故,遍检群书,终于发见了真相。是年4月14日,汉口《民国日报》刊载特别法庭审判书,谓德辉一贯“仇视革新派”,是戊戌政变时“惨杀革命人物”的幕后黑手;洪宪帝制期间,则赞成帝制,“促成袁世称帝”;此后勾结北洋军阀,阻挠“北伐”;同时,又是“省城著名反动派领袖”及“著名土豪劣绅”。依照 《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凡“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及“反抗本党或阻挠本党及本党所领导之民众运动者”,俱“处死刑”(载 《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于是,德辉被认定“情节重大,罪无可绾”,立即“绑赴刑场,执行死刑”。

然近日鄙人读 《易礼容纪念集》,于叶案又有一个算学上的小发现。是年3月25日,湖南农协委员长易礼容在 《湖南民报》发表讲稿 《农民问题》,他说,“‘有土皆豪,无绅不劣这首对联,何等精当!”又说,“一般土豪劣绅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考虑到他在叶案中的身份——特别法庭五委员之一——吾人不妨顺着他喊一句口号:“叶德辉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农协成立于民国十五年12月28日,屈指一算,德辉竟多活了105天,虽同驹隙,亦不幸之幸矣。

(选自《近代史的明媚与深沉》/譚伯牛 著/山西人民出版社/ 2016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