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应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形成指导价
2016-07-06黄友健
上海房地 2016年5期
关键词:收费
文/黄友健
小区停车位应纳入政府管理范畴形成指导价
文/黄友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2014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7项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进行放开。2015年2月16日,上海市原房管局、上海市物价局发出《关于部分政府定价项目取消后相关文件废止的通知(沪房管财〔2015〕44号)》,其中废止《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房地资物〔2004〕476号)中相关内容,还指出,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政府定价管理后,要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理顺市场价格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一、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引发的纠纷

该通知实施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波小区停车费暴涨:普陀区雅戈尔小区地下尚未售出的300个车位,将收取每月2600元的租金。随后,上海多个小区在普陀区雅戈尔小区的“示范引领下”相继提出停车费涨价。大华华庭小区从2015年7月份开始,业主租用的地下车位由每月400元,上涨到800元。浦东新区金桥镇国际公寓的车位租金从原来的每月300元,上调至每月900元。长宁区虹桥中园小区的小区地下停车位为机械式停车库,每月每车位租金按照上层车位、下层车位、车库通道临时车位区分,从每月400元分别上涨至800元、900元、1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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