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编户齐民”与“皇权不下县”
——“现代化转型视角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之二十
2016-07-05宣晓伟
中国发展观察 2016年3期
宣晓伟
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编户齐民”与“皇权不下县”
——“现代化转型视角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之二十
宣晓伟
政治进步,政权自然集中,任何国家都走这条路。然而自汉迄唐,就已有过于集权之势。到宋明清三朝,尤其是逐步集权,结果使地方政治一天天地衰落。——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宣晓伟,经济学博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在中国传统王朝,政府的正式行政层级只到县一级,对于大一统中央集权下的地方治理状况,历来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对的看法。第一种观点更为强调中央集权对于地方的控制,认为传统王朝通过编户齐民的方式,将老百姓牢牢地固定在土地上,实现了对地方的有效掌控;而在地方关系上则更注重乡绅与普通百姓、地主与佃户长工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认为阶级剥削和阶级斗争是影响地方治理的重要因素,因此可称其为“中央控制论”或者“乡村冲突论”;第二种观点则更看重地方治理的自治因素,认为在“皇权不下县”的体制下,地方治理更多体现为一种由当地乡绅主导的地方自治,这种治理基于家族和宗族基础之上的村规乡约,是家族或宗族治理的放大,从而形成一个其乐融融的乡村大家庭,每个人在其中皆遵循礼仪规矩、各守本分、和谐共处,因此可称为“地方自治论”或者“乡村和谐论”。
那么,中国传统社会地方治理的现实究竟是哪一种状况呢?我们需要对上述两种说法的论据进行更细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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