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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现的缪斯

2016-07-02方炳焯

诗歌月刊 2016年7期

前 言

从“非典时期”创作著名诗篇《以生命的名义》走进大众视野开始,几年时间里,丘树宏先后推出《珠海,珠海》、《30年:变革大交响》、《共和国之恋》等紧扣时代主题、引起热烈反响的一系列大型诗歌作品。也许正因如此,诗歌界以及许多评论家将诗人丘树宏称为时代歌者。但如果细读他的诗歌,从诗歌文本出发,我们还可以看他是一个很纯粹的诗人,他的吟唱他的思考他的感慨,都是来自于心灵深处驻着缪斯女神,他饱含深情在抒写他的世界观、价值观,因此,如果简单地将他仅仅看成一个时代的歌者,似乎有些片面。

我们必须回到作品本身,对作品存在方式内部的各层面进行分析解读,从而把文本主体化、生命化,即力图把“语言”“文体”“哲学观”这样的内部研究对诗人心灵的解读结合起来,从“作品文本——作家心灵”,从叙事手法到文本细读,再回到社会意义去分析丘树宏的诗歌历程,并分析其成为一代时代歌者的历史选择和诗人的诗歌观、哲学观。

诗歌叙事学:历史向诗意敞开

中国诗学以志为本体,中国叙事学以事为本体,“诗言志”是诗学的开山纲领,“叙言事”则是叙事学隐含的第一原理。“志”包括志、情、意、性、知等诸种情感与心理,总而言之是指作者的内心世界;事则是整个外部世界的总称。志与事分别是诗学与叙事学语辞的本原、归宿、深层存在与内在规定。心志并非是一个实在之物,而是对物的一种反映;同样的,事物本来就是依待人的意识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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