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文件管理模式的结构体系的构建
2016-07-01谷艳敏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6年5期
谷艳敏
2006年中国人大教授冯惠玲向中央办公厅、国家档案局提交的“关于全面制定和实施我国电子文件管理国家战略的若干思考”报告中首次公开提到“电子文件管理国家战略”的概念,得到了时任中央办公厅的主任王刚的认可和批示,2007年的中国科学技术学会课题“我国电子文件管理机制研究”和2009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国电子文件管理国家战略的基础理论与结构体系研究”两个项目研究成果成为我国宏观层面构建电子文件管理国家战略的雏形,在国内档案学界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后续具体构建电子文件管理模式指明方向。我国各省、市按照国家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电子文件管理地方标准。地方也积极制定地方法规,1999年11月,天津市出台第一个电子档案地方标准《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格式》,不久,江苏、浙江、福建、安徽、上海等省、市也相继发布了类似标准。2005年以后,安徽省电子文件中心作为全国第一个电子文件管理中心作为代表,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被推广经验,后来江苏、浙江、福建、天津、青岛等地方也开展了一系列电子文件管理和保管利用项目,改变了各机关电子文件分散保管的局面。我国目前正是在通过基层试点来解决电子文件档案遇到的难题,探索我国电子文件长期保存和利用模式。
笔者阅读大量资料,站在电子文件管理国家战略的高度规划电子文件管理模式的结构框架,力图构建出一个立足电子文件发展规律,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具有实际可行性和生命力的结构体系,具体说来,我国电子文件管理模式结构需从4条主线,3个层次来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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