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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不应简单归因

2016-06-25

环球时报 2016-06-25
关键词:天灾抗灾龙卷风

周少来

江苏日前发生的“龙卷风”灾害再次刺激国人敏感的神经。在全国紧急救援和普遍哀痛之余,也引发一些人关于“天灾人祸”谁来“负责”的议论。

“天灾”自然是“老天”负责,与人何干?“人祸”自然是“作恶者”难辞其咎。但“事故”及其背后的“故事”,并不能“简而化之”。

进入工业化时代,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自然与人间形成错综复杂的交互关系。天灾后还有政府和社会的救援是否及时等问题,都给一些人“归咎”政府和社会以借口。

灾害发生之后,网络上有人追问:为什么气象局未提前预报?为什么当地政府未及时疏散人员?有人甚至将问题“归罪体制”。

其实“人命关天”时,救援高于一切。没有必要进行一些无谓的争论,更无须上纲上线。从自然灾害的成因——预报——发生,到政府的预警疏散——政府救援——灾后治理,都是一个链条繁复的“人与自然”的互动过程,不是简单的“归因”逻辑就能说清,需要人们理性的分析和面对。

从1900年至2015年115年间,全世界各种灾害导致死亡800多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七万亿美元。除地震、台风等外,其余大多数“天灾”中都有人类活动的影响因素。全球变暖、生态恶化及环境污染等,都有人类“征服自然”后招致的“自然报复”。但全球治理的责任和成本,需要各国共同承担,非一地一域之力可以“负责”。

就政府职责而言,抗击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当然是公共责任。在无法准确预报预警的“天灾”面前,政府也必须提升灾害预警水平,构建应急救援系统,严格住房抗灾标准。但对地震和龙卷风等的预测预报属“世界性难题”,就连龙卷风频发的美国,预报龙卷风的准确率也不及千分之一。

就民众而言,掌握防止灾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建设施的抗灾质量,灾害发生时首先自救和互救,大力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救助,提高社会化和组织化程度等,都是从自身做起珍爱生命的必要措施。

在桀骜不驯的大自然面前,人类无数次彰显自身的有限理性和无限脆弱。道法自然,顺应自然,也许是人类的唯一选择。从“天灾人祸”,走向“天人合一”,需要全人类合作与互助,需要各国政府共同的应对和承担,更需要每一位世界公民的自珍和自爱。▲(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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