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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还是不捐

2016-06-23梁宏达

特别文摘 2016年12期
关键词:丽江市眼角膜遗体

梁宏达

每年,我国等待器官移植的病号在150万人以上,可是成功移植器官的只有不到一万人。我国的器官移植,主要是靠人死后捐献,其他病人急需用的以及做医学研究之用的,都需要依靠遗体捐献。

也许你会问,咱们国家人口这么多,十多亿人口,怎么还能缺遗体呢?

遗体:不敢捐

《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中国自古以来的观念。在古代,连头发都不能损伤,比方说割发代首的故事。曹操带兵到了人家农田附近,他为了收买人心,说谁要是损坏农田,格杀勿论,结果他的马踏了青苗,狠狠地打了他的脸。但是,他不能死啊,他死了就群龙无首了,怎么办呢?割发代首,把头发剪下来,表示惩罚。

有的人说,曹操太能做秀了,现在去理发店都能把头发剃出花来,有什么呀?这在古代不行,割头发就是对一个人极大的侮辱,身体发肤就算不完整了。那个时候,男的女的都留长头发,到清朝,男的因为要剃半拉头,多少人付出了血的代价。

现在,这种观念弱化了,没那么夸张了。但是,还是讲究一个,生要完肤,死要厚葬,这是最基本的。所以,有这种观念,很多人不愿意捐献遗体。

遗体:不让捐

把遗体捐献出去,看着自己昔日的亲人死后还要被折腾来折腾去的,心里接受不了,所以不少接收遗体捐献的办公室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老人颤颤巍巍地来了,遗体捐献登记表填了一半,儿女赶过来了,说什么都不让捐。

有的时候,老人态度很强硬,说我的身体我自己做主,你管不着,儿女们迫于压力,不得不签字同意。可是,等到老人死了之后,器官捐献也未必进行得了,因为虽然这些老人生前都在登记表上签字留电话了,但是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世,也不可能老给人家打电话问去世了没有。

所以,等你知道老人死了的时候,可能家属早就把老人火化完毕了。就算你及时制止了,可是如果家属不同意,拖延时间,你就没招了,因为遗体器官是有存活时间限制的。比方说,眼角膜的存活时间一般是死后6个小时以内,冬季可以达到12个小时,超出这个时间,就不能用了。

另外,咱们国家对遗体捐献采取自主自愿原则,并且没有一个统一的遗体捐献法,各个省份有自己的遗体捐献条例,但几乎每个省份的捐献条例里面都有这样的规定:捐献人的近亲属应当尊重捐献人的捐献意愿,不得阻挠遗体捐献。

可是,说是不能阻挠,对于阻挠了怎么办,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制止,如何处罚,也是没有解决的问题。所以,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在决定捐献遗体之后,做家里人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事说开说明白了。

遗体:不会捐

我国遗体捐献,因为古人的这种观念思想的限制,所以起步相对来说比一些国家要晚,制度上也不怎么完善。制度不完善的第一个后果,是不知道怎么捐,不知道往哪儿捐。

比方说,2012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有个姑娘叫和照春,在得了骨癌后,她决定捐献遗体。

一开始,她想捐给丽江市医院,没想到,丽江市医院说,我们不接收遗体捐赠,而且我们医院由于技术、设备的关系,没法进行器官的移植手术,没有这个能力,接收了也没用。

接着,她想捐给丽江市民政局。民政局说,我们也不要,自打成立以来,我们只接收过捐物资、捐钱的,没接收过遗体呀,你给我们我们也用不上,不知道往哪儿送。

然后,她想捐给丽江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也是这种问题,技术、设备不合格,没有先例,不能接收。

最后怎么办了呢?这事惊动了媒体,记者出动,联系了不少地方,多方辗转终于联系到昆明医学院,可以把她的遗体做人体解剖教学的标本。这中间经历了无数次的折腾,要是一般人,意志弱的,可能都接受不了,我想做个好事,还这么难,而且,这不是一般的好事,是要把自己的身体捐出去,需要忍受多大的心理压力呀,可能有的人早就打退堂鼓了。

遗体:捐晚了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电视剧《心术》里面就有这样的内容。张嘉译扮演的父亲,他的女儿肾有问题,要经常做肾透析,需要肾移植,怎么办呢?他的医生朋友只要遇到适配的刚刚死去的孩子的信息,就立马联系他,然后去劝这个孩子的家属,劝他们把孩子的遗体捐献出来。

可是,这里有个问题,人家亲人刚死,正痛哭流涕呢,你跟人家商量捐献遗体,捐献器官,他哪儿有心情跟你讨论这个呀。等人家伤心劲过去了,可能最佳时间也已经过去了。所以,这就是制度不完善带来的另外一个弊端,时间的弊端。时间不及时。

遗体:被迫“捐”

1998年发生过一件事情。这个事件的男主角是北京市人民医院眼科博士高伟峰。他是一个非常有名的、让患者非常爱戴的好医生。1998年10月13日,晚上8点多钟,他很敬职敬业地为第二天的手术做准备。这是一个眼角膜移植手术,一个农民被烧碱烫伤了眼球,如果不及时更换眼角膜,这个眼球很快就会腐烂,农民的双眼就会完全失明,以后再想移植也来不及了。

可是,就在做准备的时候,高伟峰发现,原来准备好的储存在冰箱里的眼角膜因为时间太久,已经坏死了。情况紧急,一边是病人等着移植,不移植就失明;另外一边,是备用的眼角膜已经不能用了,怎么办?思来想去,高伟峰做了一件到现在为止还存有争议的事。他跑到医院的太平间,拉开冰柜,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和镊子从一具新鲜女尸的眼眶里把眼球取出来了。接着,为了防止被发现,他还给女尸换上了用高级塑料做成的义眼。

这个事公平吗?不公平,这等于死前不想捐,死后被迫捐了。

遗体捐献是好事,但是不能强迫来,那怎么让遗体捐献摆脱目前的这种状况呢?我认为,一个是宣传,用一些公益广告之类的,来转变人们的观念,普及遗体捐献的知识。再一个是制度,完善制度,让捐献遗体别那么费劲。也可以实施一定的鼓励措施,比如像献血志愿者可以无偿用血一样,对于捐献遗体人的直系家属,可以减免一定的医疗费,或者有需要器官移植的情况可以优先安排,这也是一种方法。

要让遗体捐献不再成为一个困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摘自《世道梁心:老梁说我们怎样活出安全感》 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图/黄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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