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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思维:儿童美术创想的触发点

2016-06-23湛娟娟

江苏教育 2016年9期

【摘要】美术课程应凸显视觉性,并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美术教学中,如何引导儿童关注自己的视觉思维,养成独特的眼光,并学习用眼睛进行思考、探索与实践,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为此,教师可以通过对比性观察、选择性观察、持续性观察的教学策略,利用形意结合、依物猜想、撕纸添画、徒手草图等形式,丰富儿童的感知经验,提高其视觉思维能力,并开启创想之门。

【关键词】视觉思维;美术创想;触发点

【中图分类号】G623.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21-0045-03

【作者简介】湛娟娟,江苏省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江苏淮安,223001),高级教师,淮安市美术学科带头人。

“视觉思维”的概念,最初由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鲁道夫·阿恩海姆提出,他在《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说,“一切知觉中都包含着思维,一切推理中都包含着直觉,一切观测中都包含着创造”。尔后,他在《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中指出,“视觉思维”是以“视觉意向”为中介的创造性思维能力。所谓“视觉思维”是人通过眼睛的知觉选择后,产生各自的思维构成,生成某种意象的思维活动,而这种意象则是刺激人产生创造性思维的基础。

《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美术课程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美术课程凸显视觉性”。新课标将“视觉性”列为课程性质之首,突出了美术学科的本位特征——视觉艺术。美术课程的视觉性,意味着教师应帮助儿童学习如何用具有思维的眼光去“看”,并把握好看、思、画三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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