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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说《世说新语》

2016-06-20聂鑫森

满族文学 2016年3期

聂鑫森

慈善:以慈爱心行善事

在我居住的城市,既有政府领导下的慈善机构,也有民间的慈善团体,如抗灾救灾委员会、慈善联合会、红十字协会。还有许多有爱心的人,以义工的形式,救助湘江游泳遇险的人,为社区的留守老人洗被褥、打扫卫生,为贫困家庭捐物捐钱……得到社会和群众的交口称赞。

当下,慈善事业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赈灾、济困、救贫、保护和援助弱势群体(残疾人、艾滋病患者、留守老人、失学儿童),不但在人力、物力上倾情施援,还有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方面的无偿帮助。

2010年,中国第一部地方慈善通史《湖南慈善史》出版面世,其上起远古,下迄民国,对湖南慈善事业的千古历程遂一寻根溯源。有文案可考的有关该省慈善方面的资料,最早的记录为汉代,多为灾荒救助;有传统慈善机构的记载,则是在宋朝。

在魏晋时代,政权频频替换,战事屡屡发生,加之天灾,除却豪门大族,一般人的困顿则可想而知。当时的政府慈善机构多为临时所设,也无多少财力可言,济困救贫主要是民间和个人行为。

《世说新语·德行第一》:“梁王、赵王国之近属,贵重当时。裴令公(裴楷)岁请二国租钱数百万,以恤中表之贫者。或讥之曰:‘何以乞物行惠?裴曰:‘损有余,补不足,天之道也。”

刘孝标为“梁王、赵王”作注:“朱凤《晋书》曰:宣帝张夫人生梁孝王彤,字子徽,位至太宰。桓夫人生赵王伦,字子彝,官至相国。”他们是皇帝的近亲,官高禄厚,而且有自己的“国”(属地),实在是富得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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