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丽水“乡村旅游”发展的思考
2016-06-16周海忠
经营者 2016年5期
周海忠
乡村旅游是指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依托农村区域的优美景观、自然环境、建筑和文化等资源,在传统农村休闲游和农业体验游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丰富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内容和形式的新兴旅游方式,其核心是体验乡村景观和文化。
一、丽水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旅游业迎来大发展的春天,乡村旅游随之加快兴起。相关部门数据显示,全市现有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344个,其中省级旅游村23个、市级旅游村42个,省级旅游点12个、市级旅游点83个;经营户(点)1709家,86%以上为星级经营户(点),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28家、三星级582家。我市乡村旅游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对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整体上看,形式单一,同质化发展,内容不够丰富,仍停留在农家乐水平上,未能充分发挥我市广大乡村景观秀美、生态良好,地域文化历史底蕴深厚、特色明显的优势,未能实现深度开发和形成著名品牌和产业优势。
二、丽水乡村旅游存在问题
乡村旅游利用农村广阔天地为活动场所,要以乡村田园风光、森林景观、农林生产经营活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风俗等为吸引物,吸引都市居民来领略农村乡野风光、体验农事生产劳作、了解风土民俗和回归自然放松身心,同时要根据游客兴趣和需要不断拓展丰富旅游度假、休闲娱乐内容和形式。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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