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利用遗失的身份证开立银行账户盗取资金
2016-06-15刘慧宜胡朋
金融经济 2016年6期
关键词:银行
刘慧宜 胡朋
银行机构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开通新的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等电子银行业务。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28日,投诉人胡某向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63投诉,称其2015年6月发现在农行开立的银行卡手机银行和网银均无法使用。7月14日,投诉人向开户行查询,发现办理的农行手机银行和网银均已被注销。投诉人称曾在2014年6月丢失过身份证并于7月初补办。
后经查证,有不法分子利用投诉人遗失的居民身份证在农业银行某分理处和建行某分行分别开立了6个银行卡账户;同时,不法分子利用网银、支付宝、易付宝等渠道盗取胡某在建行的借记卡现金7090元。投诉人要求建设银行某分行和农业银行某分行注销假冒本人开立的6个账户,要求建设银行某分行赔偿通过支付宝、易付宝平台造成的7090元资金损失。
处理情况
受理胡某投诉后,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向农业银行某分行和建设银行某分行转办该投诉。
经核实,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持遗失的真实身份证,假冒本人开立银行卡账户,开通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第三方支付等电子支付后盗取身份证本人银行账户资金的金融诈骗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与胡某相貌相似,犯罪嫌疑人持胡某遗失的身份证到银行网点申请开立银行卡账户,他事先熟记遗失真实身份证年龄、地址等信息,以应对银行询问;银行联网核查通过,犯罪嫌疑人成功开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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