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并入医疗险,五险或变四险
2016-06-15魏雅华
金融经济 2016年6期
魏雅华
2016年4月21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再次发文,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2016年4月21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再次发文,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对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这个《通知》,明确了以下两点:全国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五险或变四险。实施细则仍在制定中。所以,对这一尚存变数的问题的讨论,就显得越发的重要。
现行的生育保险是独生子女政策的一部分
现行的生育保险是一个独立的险种,它捆绑依附在中国的“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的独生子女政策,甚至已经成为独生子女政策的一部分。它带有很强的不容争辩的行政约束力,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制定的特殊政策。
我们应该对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做出积极的评价。
中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末,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便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并将其确定为地位极高的基本国策,这一政策有效遏制了中国人口的过快增长。到2015年,中国生育水平已降至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它是中国“改革开放富起来”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生育水平一路下行,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90年的2.106%和1.439%,到2003年,便已下降到1.241%和0.57%。……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