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2016年社会化营销的坎
2016-06-14史贤龙
销售与市场·管理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思维
史贤龙
papi酱“广告初夜权”标王之夜,可能会是个很疯狂、很嗨的代表性事件,可惜,这同时也可能是两大自媒体的墓志铭。
BAT(百度、阿里淘宝、腾讯微信)系的生态,其实都依赖于社会化营销的推动:在2008年前是博客,2008―2014年是微博,2015年起是微信。粗线条的社会化营销三阶段,对应着营销渠道的三个世界:实体零售流通、平台电商(B2C)、微商微店。
社会化传播(营销)与传统媒体世界的传播和营销有何不同呢?答案只有一个:个体存在感。所以从博客到微信,其实都是“个体存在感”的不同表现形态。站在这个角度看网红及其价值、未来,就不难看到真正的趋势。
网红是什么?2015年12月18日,也就是著名的“双11”剁手节过去后,阿里CEO张勇在乌镇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论坛“万物互联驱动产业变革”议题中,谈到网红现象:在淘宝的平台上产生了崭新的一族,我们称之为网红一族,网红一族的爆发和产生,是整个新经济力量的体现。
显然,张勇所谓的网红就是淘女郎的新名称,或者说从站大街揽客进化到开店聚客的淘女郎们,就是网红。这是为打通淘宝与新浪微博自媒体联通管道的一个宣言。
可惜,阿里的算盘或计划还没有落地,网红这个关键词就被一个叫papi酱的“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刷爆表。而且,先是传出某女明星要“签约”papi酱,转眼到3月底,大热门自媒体罗辑思维联合天使投资人,真金白银1200万元投资papi酱。
一场被网民戏称为“广告初夜权”买断拍卖的收费新闻发布会,让papi酱效应吊足了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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