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
2016-06-13
云南教育·视界 2016年4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加强对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规范资助行为,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立即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严格学籍管理,挤压数据水分。各地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要求,完善本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要全面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籍审核管理,要把网上审核与实地核实相结合,挤压数据水分,查处管理漏洞,提高数据质量,特别是要做好对问题学籍、双重学籍、大龄人群、“在籍不在校”、以虚假信息注册中职学生学籍的核查工作。
2.规范资助管理工作,做到精准资助。各地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管理工作,尤其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坚决禁止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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