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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相关问题与对策浅析

2016-06-12张文洁

2016年16期
关键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高校

张文洁

摘 要:随着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实施,对高校的会计核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足。本文通过分析新旧会计制度下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主要区别,进而提出了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给出了解决方法,以期能够规范高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实现高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教育水平迅猛提高,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招生人数呈上升趋势,这使得高等学校教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高校的资金收支渠道逐步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经济业务日趋复杂多样,作为高校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会计核算工作也将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国家制定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下面简称新会计制度)。这将对高校的会计核算产生巨大的影响,本文先对新旧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的主要区别进行综述,进而分析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以期能够规范高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实现高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新旧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的主要区别

(一)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要求不同

首先,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有所不同。原会计制度下,通用设备标准为500元,专用设备为800元,而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通用设备的价值标准提高到了1000元,专用设备则提高到了1500元。其次,对于固定资产折旧额和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的计提规定有所不同。原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形资产不计提摊销额。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后按照原值入账,之后不对其进行折旧的计提工作,账面始终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原值。同样,无形资产不摊销,账面始终反映的是无形资产的原值。这样,不能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而新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并且设置了“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采取“虚提”的方式,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额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或费用,这一创新性的改革,能够准确计量高校资产,从而更加真实地反映高校资产状况。

(二)支出类的科目设置不同

原会计制度下,支出科目仅设置了教育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支出科目设置很笼统,若想将支出细分为教育、行政管理、科研、后勤保障等,则需要通过大量的查询计算,耗时、费力且不精确。在新会计制度下,支出科目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以及经营支出等,由此看来,支出科目划分更加细致,通过平时会计核算工作就可以将原始凭证分类核算,使得会计核算更加清晰明确,能够省时省力、科学具体的核算各类办学成本,从而细化管理。但与此同时,科目细化对平时会计核算的要求更高,对会计核算人员的工作要求也更加细致。

(三)记账基础不同

高校一直以来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对于收入和费用来说不论是否归属于本期,只要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则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与现金收付不在同一时点时,这种核算基础则很难反映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情况。新会计制度要求高校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实现收入所发生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匹配。例如,对高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可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核算高校资产的实际情况。

(四)将基建账并入基本账户处理

原有会计制度将基本账户与基建账户分别独立核算,并且基建账户不合并到基本账户中去,这已经不能适应我国预算体制改革以及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能完整地反映高校整体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收入、支出内容,也不利于高校管理层及会计人员整体把握学校的财务状况。而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中,要求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但至少按月将基建账户并入基本账户中去,这就需要在基本账户中增加“在建工程”等科目,通过合并,将原有的两个会计核算主体进行统一合并,规范了资金核算,在基本账户的报表上便可以反映包含基建账户内容在内的完整的财务状况,从而建立科学、系统、完整的业务核算体系。

由此可见,新会计制度对高校会计核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仅使得部分经济业务使用权责发生制,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真实价值能够较合理的估计,规范了资产的管理;而且还拓宽了高校收入渠道,从单一财政拨款发展到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并且将其细化核算,从而增强了高校创收能力。但在新会计制度实行的这两年多时间里,高校会计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分析如下。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首先,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以及“互联网+”的提出,对于传统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求会计人员能使用、会使用计算机,而且要求对计算机以及网络资源能够熟练掌握,才能适应日益变化的智能化会计核算系统需求,因此,对高校会计人员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其次,高校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会计人员只掌握了基本的会计原理和简单的会计软件操作,并且只局限于自己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对于财务部门全面的业务不甚了解。因此,在新的社会大背景下,要求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所学专业和网络知识和技能,不断创新,才能够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信息化社会的要求。如果停滞不前,很容易与社会脱节,势必影响到正常的会计核算工作。

(二)固定资产核算方面存在不足

新会计制度执行前,高校并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就使得高校固定资产不能有效的反映其损耗和真正价值,对于高校会计信息质量就无法保证。随着新会计制度的出台,对于高校固定资产有了新的规定,要求高校按照权责发生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现阶段,高校固定资产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固定资产种类繁多,数目庞大,入库期限不统一,加之在新会计制度执行之前,固定资产并没有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剩余价值没有准确计量,相关文件细则没有出台,使得高校对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问题一直处于观望状态,并没有付诸于实施。

(三)高校会计核算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高校会计重核算、轻监督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首先,会计核算人员能够对发票的合法合规性做出准确地判断,但是对于有些发票的真实性却无从判断,以至于存在虚假账目入账的问题。其次,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资金收支渠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自有创收项目也有所增加,对于这部分收入来说,并未纳入高校预算中来,因此,在高校会计监督中存在缺失。

三、“营改增”对高校会计核算的影响

随着我国税制体制改革的推进,从2012年1月上海部分行业试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下面简称“营改增”)到现阶段全国范围内实行营改增,高校的部分项目也纳入到了营改增的范围。高校“营改增”具体范围包括技术转让服务、研发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这将给整个高校会计核算体系带来巨大的变化。首先,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等方面存在不同,营业税是价内税,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需要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的收入后再乘以税率;其次,在增值税会计核算过程中,增值税明细需要设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以及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会计核算工作更加繁琐,加大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对高校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三,高校税务申报机关也由地方税务机关改为了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流程比以往更加复杂。尽管营改增后高校会计核算更加复杂,但是其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免了重复纳税,减轻税负,节省的税费可以用于高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投入,从而有利于高校更好更快的发展。

四、新高校会计制度下解决高校会计核算问题的途径

(一)进一步提高高校会计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会计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决定着会计工作的质量。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对会计专业知识、计算机网络知识的掌握,还包括其自身的会计职业道德,以及会计人员待人接物、为人处事的态度。因此,在会计人员引进方面,要多方面严格把关,挑选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熟练应用计算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实会计队伍;对于已经在职的会计人员来说,及时更新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规范自己的会计职业道德等很有必要。高校可以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专业知识培训、计算机培训、风险防范培训,聘请专家适时来校指导工作,还可以通过讲座、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额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额有利于保障会计信息的客观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高校成本核算的完整性,因此,加快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额计提工作的进度很有必要。对于固定资产来说,首先,财务部门应与资产管理部门联合,清查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摸清固定资产的状况。其次,对于已经使用的固定资产,聘请专业资产评估专家进行评估,估计合理的剩余价值以及剩余使用年限,从而计提折旧;对于将要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其不同类别,分别制定折旧标准、折旧年限,进而合理计提折旧。此外,对于无形资产来说,也应制定不同类别无形资产的摊销标准和摊销年限,根据规定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从而规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反映其真实价值,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杜绝资产的闲置与浪费。

(三)进一步完善高校会计核算监督机制

首先,高校应重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引进符合时代发展的新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高校自身的会计核算制度;配备适应时代要求的软硬件条件,建立现代高校会计核算及监督机制。其次,加强高校财务内部审计,组建具有较高水准的专业审计队伍,并且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财务内部牵制制度,对重大财务的事项加强监督,从而预防财务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的产生。第三,高校监督工作要从审核原始凭证入手,从严要求会计核算人员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以及职业敏感性,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发票入账,不仅如此,还要从整体把握核算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资源,从而保证高校会计核算工作合法、合规、正常、有序的开展。第四,对于自有创收项目的增加,高校应把其加入到预算中来,细化支出,使得收入与支出相配比,从而加强其监管。

(四)“营改增”对高校会计核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一进程是税制改革中的必然环节,因此,积极顺应税制改革很有必要。首先,高校领导应重视制度变化,加强税制改革宣传的力度,从思想上认清营改增的必要性;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有关营改增方面的培训,熟悉营改增的范围、流程使得会计人员更加准确的理解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其次,对于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账务处理,需要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准确规范地设置有关增值税明细,能够全面、系统、真实的反映增值税情况。此外,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是经济犯罪的高发区域,因此对增值税发票来说管理要更加严格,高校应对增值税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避免发票使用中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积极认真的学习新会计制度,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会计人员队伍,强化财务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成本核算,积极顺应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变化,结合各个高校实际情况,及时查找会计核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高校会计核算不断规范、不断健康发展,从而为高校的综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单位:山东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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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海燕 王丽 陆莹.“营改增”对高校横向科研税务核算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会计之友,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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