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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申办遗嘱的程序和注意的问题

2016-06-11芦连君

吉林农业 2016年10期
关键词:立遗嘱公证处民事行为

芦连君

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国家给予农民很多的优惠政策,使得农民收益逐年增高,拥有了更多个人财产。为合理合法地处分个人财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遗嘱也逐步成为农民的首选。

国家的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对农村的优惠政策也来越多。种地补贴、购买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优惠政策、农村合作社的建立、土地确权等,使得农民的收入收益逐年增高。而且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发展,法律走进农户活动的不断深入,使得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如何处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也是愈来愈多的农民要考虑的问题。合理合法地处分个人财产,可以有效预防家庭纠纷、理清家庭与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势必产生矛盾,往往导致亲情不在,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因此,愈来愈多的农民选择了用遗嘱或者遗赠的方式处理个人的财产,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

遗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在其死亡时发生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具体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立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嘱又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几种形式。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指农民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是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的所有的生产资料。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个人合法财产也在不断扩大,

例如股票、有价证券、持有农村合作社及其他公司的股份、承包应得的承包收益等。

那么,农民办理遗嘱公证都有哪些程序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阐述如下:

1申请办理遗嘱的管辖

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立遗嘱的农民住所地或者由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是指紧急情况下,例如:农民因病在非住所地治疗且出现病危的情况下,则有农民就医的医院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2如何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立遗嘱的农民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果农民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不方便前往公证处的,只要神志清醒的,可以由亲属代为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请办理公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书面遗嘱(如果立遗嘱的农民不会或者不能自书遗嘱,可由公证员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书);遗嘱内容涉及到的财产,要有财产凭证的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存款证明》、《公司章程》、《土地承包合同》等;婚姻情况证明。提供婚姻状况能够区分财产是否共有或者单独所有。

3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立遗嘱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是否订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如果订立了,不撤销是不能立遗嘱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撤销赠扶养协议,要双方达成撤销一致的意思表示或者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方可撤销。

遗嘱不能涉及到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指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限制财产转移的行为。立遗嘱必须要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依法解除后方可实施。

遗嘱涉及到的财产必须归立遗嘱人所有。农村的土地经营权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要划分共同经营的收益。农村的房屋有些也是按照家庭成员确定的房屋所有权等。

遺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设立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是立遗嘱人非常信任的人,遗嘱因于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效力,因此,遗嘱人自己不能执行遗嘱,而须由他人来执行。

但遗嘱并不是任何人都可执行的,而只能由特定的人执行。有权执行遗嘱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

因为遗嘱的执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并且遗嘱的执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遗嘱执行人也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法律虽未规定遗嘱执行人应有何种行为能力,但从遗嘱执行的后果看,遗嘱的执行属于重大的和复杂的民事行为,因此,遗嘱执行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担当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的,被指定的人即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指定的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撤销,所立的多分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内容涉及其他事项要有法律意义、并且不能违反法律规定。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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