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社》对中国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启示
2016-06-08贾明峣
新西部·中旬刊 2016年5期
【摘 要】 文章阐述了列宁在《论合作社》中强调发展农产品流通合作社的原则:发展流通领域的合作社,国家用政策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发展合作社遵循自愿原则,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探讨列宁的合作社思想对当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给予重要启示: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国家应大力扶持综合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
【关键词】 列宁;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综合合作社;启示
列宁的《论合作社》集中体现了他领导俄国革命以来的合作社思想,在《论合作社》中列宁总结了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发展合作社要遵循的原则。列宁在苏俄进行的合作社实践不仅使得农民经济从战争的创伤中迅速恢复,给苏俄农业生产带来了良性发展,还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农业理论,给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农业合作社提供了理论依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民合作社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收入增长。但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遭遇了以缺乏资金为主的诸多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入瓶颈期。农民综合合作社由于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融合了金融的功能,因而发展农民综合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资金不足的发展瓶颈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列宁的合作社思想对于当前中国农业综合合作社发展的启示有:倡导农民建立农民综合合作社,国家应扶持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发展,大力培养专业人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