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艺术观
2016-06-03陈露
青年文学家 2015年17期
作者简介:陈露,女,籍贯:陕西渭南,出生日期:1992年11月29日,研究方向:朝鲜韩国哲学,单位:延边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哲学硕士 2014级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17--01
亚里士多德关于艺术的理念主要是用创造性的临摹活动 ,指引人向着至善的目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真善美的统一。他把艺术理想分成理想化和典型化的两种临摹方式,他特别重视理想化的摹仿。这既提升了希腊的艺术理想,也体现了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之间的内在深刻的继承关系。
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是对灵魂的一种净化作用。他的艺术目标是把真、善、美这三个因素集中统一起来,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善,追求至善至高的道德实践目的。
第一,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就是把至善至高的道德实践意义当做目标,这样的艺术包含了强烈的象征意味和社会作用。在他的伦理学的思想中,社会的最高目的和最高理想就是善,他认为把每个人引导着向善就是一个社会是否良好的标志。在这个社会中,所以可以达成这个理想的东西,所有符合这个理想的东西本身都是善的。他把艺术看成是一种“创制活动”,而且认为“一切创制活动都是为了某种目的的活动,而被创制的事物的目的不是笼统的,而是与某物相关,属于何人,它是行为的对象。良好的行为就是目的,它是欲望之所求。”所以艺术具有“德性”或者说“善”的目的,可以陶冶人的情操,是对社会有好处的创造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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