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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史蒂文斯《在晴朗的葡萄季节》

2016-06-02周路平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6年5期

周路平

内容摘要:作为美国现代诗歌史上的巨擘,华莱士·史蒂文斯有着对于诗歌语言形式的自觉的追求。《在晴朗的葡萄季节》以明快的意象、强烈的对比,为我们展现出语词的魅力。在这首诗中语言不仅仅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而且具备物质的温度和质感,从自身延展出无穷的意蕴。本文采用文本细读的分析方法,根据诗句中显在的语词张力,从三个对立层面切入文本,揭示诗篇潜在的文本动力:词语如何呈现自身。

关键词:史蒂文斯 诗歌 词语

华莱士·史蒂文斯(1879-1995)是美国最著名的现代诗人之一,在美国文学史上堪与埃兹拉·庞德、T·S·艾略特、威廉·卡罗斯·威廉斯比肩的诗人。他四十四岁才发表第一部诗集《簧风琴》,而且一直供职于一家保险公司,副总裁和诗人的双重身份,使他不得不栖身于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状况之中。也许正是出自与商人身份互补的需要,需要在纷繁的俗世生活之中保留一块精神的家园,华莱士·史蒂文斯一直醉心于思考和想象的诗歌国度。正如亨利·W·威尔斯在他的《华莱士·史蒂文斯导论》中所说的那样,如果把史蒂文斯的创作比作一棵大树,而把他的主题——艺术想象与现实的关系——比作这棵大树的主干,那么这棵大树的主体美主要表现在从主干长出的富有诗意的叶子上,鲜艳夺目的花朵和丰硕的果实上,而不是表现在其主干上。《在晴朗的葡萄季节》是他的一首不太为人注意的诗,但这首诗却展现出诗人对于语词的执着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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