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穆斯林的幸福观及影响因素:一个比较群体视角
2016-05-31雷鸣边燕杰
人文杂志 2016年3期
雷鸣+边燕杰



内容提要 本文研究宗教信仰和生活形态何以提高我国穆斯林的主观幸福。与其他群体比较,穆斯林的聚居生活方式巩固了他们的宗教信仰,提供了心理慰藉,有利于获得社会支持,从而使他们的平均幸福感高于其他群体。同时,穆斯林群体的宗教活动参与程度和教义笃信程度都更高,以家庭亲族网络为中心的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较强,教育程度对穆斯林幸福感的提升作用较大,但是收入水平的变化无关重要。这些构成了穆斯林群体主观幸福比其他群体较高的社会结构要素。
关键词 穆斯林 主观幸福 宗教信仰 生活形态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3-0107-09
一、研究意义和背景
宗教信仰是否影响人们的主观幸福?国际学术界提供了两大理论解释。第一,宗教信仰给人某种精神安慰,提供了寄托人生和慰藉心灵的功能,所以即使遭遇了生活挫折或事业失败,教徒也持续地拥有一定程度的主观幸福。①第二,宗教活动使教徒拥有稳定的教友网络,提供了持续的社会支持,是教徒主观幸福的促进机制。②这些理论解释均来自于西方社会基督教徒的观察和分析。本文的研究兴趣是:这些解释在多大程度上适合于中国西部的穆斯林?在西部穆斯林的群体特征和现实生活形态中,又有哪些要素影响着他们的幸福观?
研究上述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经验研究告诉我们,西部穆斯林群体的主观幸福显著地高于其他族群,包括信仰宗教的群体和无宗教信仰的群体,无论汉族还是其他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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