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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的酒库与军费

2016-05-31李华瑞

人文杂志 2016年3期
关键词:户部

内容提要 南宋从建立伊始至灭亡,绝大多数时间都处在抗击金蒙元的军事威胁之下,故北宋以来依靠酒类专卖收益充斥军费开支的政策在南宋得以延续,且不论是酒库经营方式,还是酒利的增长均有过之而无不及。南宋对酒库的管理,经历了由军队恣意经营到回归户部、地方经营的发展过程,形成三个系统:一是属三省、枢密院的激赏酒库,二是户部设置的赡军酒库,三是总领所赡军酒库。而经营方式是采取官府专卖还是允许民间抱认酒息买扑,则主要是以酒利是否丰盈为转移。赡军酒库因直接由皇帝和朝廷直接控制,而不经过地方财政机构的分隶和分配,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南宋财权向皇帝和中央集中的历史趋势,也使得南宋中央攫取酒利的份额远远超迈了北宋中央攫取酒利的份额。酒库和酒课为支撑南宋统治延续150余年起到了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南宋 酒库 酒课 赡军 户部 总领所

〔中图分类号〕K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6)03-0076-09

南宋以前,酒库一词的含义主要是指贮藏酒的库房,如隋代有管理酒库的“酒库丞”。魏徵等:《隋书》卷26,《百官志上》,中华书局,1977年,第735页。唐白居易《自题酒库》诗:“此翁何处富?酒库不曾空。”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34,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后唐庄宗“岁时自魏归省亲,须钱蒲博赏赐伶人,而承业主藏钱不可得,庄宗乃置酒库中。”欧阳修等:《新五代史》卷38,中华书局,1977年,第404页。中唐以后,随着酒类专卖日益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酒库”不仅是贮藏酒的库房,而且成为酿造酒的地方。《唐国史补》有这样的记载:“江南有驿吏,以干事自任。典郡者初至,吏白曰:‘驿中已理,请一阅之。刺史乃往,初见一室,署云酒库,诸酝毕熟。其外画一神。刺史问:‘何也?答曰:‘杜康,刺史曰:‘公有余也”。李肇:《唐国史补》卷下,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至宋初宫廷内设有法酒库,“在内酒坊,专掌造供御及祠祭、常供三等之法酒以给飨祀宴赐之用。”《宋会要》“法酒库使副使”条注曰:“周太祖平河中,得酒工王恩善造法曲,因置法酒库使。”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52之21,中华书局,1997年影印本,第3571页。北宋时期酒类专卖颇为兴盛,在县乡级设有酒务,州军府则设有都酒务,酒务是酿卖酒、酒曲,征收酒课的机关,宋神宗熙宁时期全国酒务数达到1861处。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45页。

南宋时期,酒类专卖在北宋的基础上又有较大发展,不仅全面继承了北宋的榷酒制度,而且酒库林立,成为南宋社会的一大景观。笔者曾对南宋酒库与酒务的生产和管理,做过一些梳理,李华瑞:《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45~197、246~253页。但是对南宋酒库兴起、发展过程以及酒库酒课的用途的认识过于简略,故下面就酒库的设置及沿革、酒库与南宋财政之关系再作一些探讨。

一、南宋酒库的设置及沿革

南宋初年,因战争破坏的缘故,大部分地区民生凋敝,经济残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 “淮南、江、湖荒残盗贼。朝廷所仰,惟二浙、闽、广、江南,才平时五分之一,兵费反逾前日。”庄绰:《鸡肋编》卷中,中华书局,1983年,第43、76页。为了筹措支持重建军队和抗击金军所需的物资财税,各种应急措施应运而生,可参见粟品孝等:《南宋军事史》“武装力量的重建和演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3~37页;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上册“御前、朝廷财政的新体制及总领所的建立”,中华书局,1995年,第127~136页。南宋酒库即是在这种背景下兴起。据李纲的记载,建炎四年六月置安抚大使司以后,“画降圣旨,许置回易,遂行措置,以回易钱起置回易酒库,循环作本,造酒变卖收息,应副本司诸般支用。”李纲:《李纲全集》卷105,《申省乞存留回易酒库状》,岳麓书社,2004年,中册,第1001页。绍兴四年四月十二日,江南西路转运司言:“漕计之实,惟仰酒税课利资助支遣,比年以来,州郡多以应军期为名,更不请降朝廷处分,一面擅置比较酒务、回易库,将漕计钱物不□取拨充本。”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5至16,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0页。允许军队从事回易活动始自北宋初,可参见杜桂芳、段崇林:《北宋军队回易问题再探讨》,《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虽说北宋酒类征榷制度的兴盛主要与资助军费分不开,但是军队直接经营酒业尚处在临时或局部地区,建炎四年(1130年)以后军队经营酒库便如雨后春笋遍布军队的屯驻地区,所谓“今煮海榷酤之入,遇军屯所至,则奄而有之,阛阓什一之利,半为军人所取”。胡寅:《斐然集》卷10,《转对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酒税,利源也,而诸将侵之。通都大邑,沽肆成市,巨艘成载,旗帜纵横,皆以军器、回易为名。商贩之人,复请买牌历,假其声势,有司不能制也。”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5,绍兴五年二月乙酉,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第8册,第1395页。

经过数年的蓬勃发展,至绍兴七年以后,以赡军的名义兴办的酒库大致可分成三个系统,一是属三省、枢密院的激赏酒库,“因绍兴用兵,创以备边。后兵罢,专以备堂、东两厨应干宰执支遣。若朝廷军期急速钱物金带,以备激犒。诸军将帅告命绫纸,以备科拨调遣等用。省院府吏胥之给,亦取具焉。”脱脱等:《宋史》卷162,《职官志二·枢密院》,中华书局,1977年,第3803页。绍兴十五年十二月“诏南北十一库并隶左右司充赡军激赏酒库。”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7,《征榷考四》,中华书局,2011年点校本,第493页。绍兴三十年正月三日,“户部侍郎邵大受专一点检措置赡军酒库。先是,委左右司专一点检,缘趁办不数(敷),故有是命。”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22,第5143页。又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4,绍兴三十年春正月壬午:“中书门下省言:‘赡军诸酒库旧委左右司官专一点检,近年趁办不敷,拖欠额钱,缘户部事务繁冗,独员点检不前。诏:‘今后从三省拟差官一员或两员,专一点检措置,其户部每年息钱,依旧应副。寻以命左司员外郎邵大受。”第17册,第3069页。endprint

二是户部设置的赡军酒库。绍兴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诏措置户部赡军酒库所。”十一月六日,“户部尚书章谊等言:欲于行在置赡军酒库”,“诏依,令户部限一日条具行自件申尚省书。于是户部言:‘一、乞委司农寺丞盖谅同两浙运副汪思温措置应副。一、逐库监官,乞委官一面踏逐谙晓场务造酒次第有心力官权差一员,乞以措置户部赡军酒库所为名。一、合用本钱,乞于浙东州军合发总制司钱内截拨五万贯,循环充本支使。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7,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1页。绍兴十年,“以点检赡军酒库为名,兼缘左曹郎中别无印记,欲乞权就用措置所关到印记行使”,“已罢措置赡军酒库所有存留官属、使臣等”,“并以点检赡军酒库系檕衔称呼”。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8,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1页。绍兴十二年五月“诏户部长贰增举京官各一员,以诸路赡军酒库隶本部故也。”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5,绍兴十有二年五月癸巳朔,第13册,第2324页。绍兴二十七年九月“户部言:‘赡军酒库并归本部,所有长贰推赏指挥,乞不施行。从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7,绍兴二十有七年九月庚寅,第16册,第2936页。户部赡军酒库不限于行在临安一地,两浙、江南诸路亦有分布。如在绍兴府余姚县“户部犒赏酒库二,一在兰风乡去县六十里,一在云楼乡去县二十里,今徙上虞县五夫镇。”施宿等:《嘉泰会稽志》卷12,宋元方志丛刊(七),中华书局,1990年,第6937页。“浙西一路八州,浙东绍兴皆有犒赏库,近郡已不下二百里。”袁说友:《东塘集》卷9《犒赏酒库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淳熙元年,“隆兴府丰城县户部赡军酒库”。杨万里:《诚斋集》卷119《朝奉大夫知永州张公行状》,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常州“户部赡军乌盆酒库”,绍兴府“户部赡军诸暨酒库”。陆游:《渭南文集》卷32《曽文清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平江常熟县户部原塾犒赏酒库”。徐元杰:《楳埜集》卷11《准斋先生呉公行状》,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三是主掌军队各司,如宣抚司、制置使司、都统司、安抚大使司、三衙等建置的回易酒库、犒赏酒库。绍兴十一年,宋高宗收兵权,为便于措置移运诸军钱粮,设置总领所,关于总领所设置情况可参见[日]山内正博:《南宋总领所设置に關するー考察》,《史学杂志》64卷12号,1955年;袁一堂:《南宋的供漕体制与总领所制度》,《中州学刊》1995年第4期;雷家圣:《南宋高宗收兵权与总领所的设置》,《逢甲人文社会学报》2008年第16期。“其后收诸帅之兵以为御前军,屯驻诸处。”诸司酒库并归淮东、淮西、湖广东南三大总领所,名为“赡军酒库”。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41之44,中华书局,1957年,第3188页。总领所赡军酒库还拘收原诸大将措置的酒库,如淮东韩世忠原有15库,鄂州岳飞原有公使、备边、激赏、回易酒库14所。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庚戌,第16册,第2936页。镇江驻军原有10库。周必大:《文忠集》卷148《论镇江财赋》,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绍兴十三年,诏:“淮东总所酒止于元置州军,淮西总所止于建康,扬州止于本州,不于别州县村镇添置,其有添置及诸军开沽,并与停闭。”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7《征榷考四》,第493页。绍兴时期四川总领所未见设置赡军酒库,乾道五年五月八日,“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言:‘利州系本所置司去处,其在城清酒务措置收息赡军,乞以四川总领所赡军酒库为名。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8,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8页。

随着南宋与金对峙局面的完全形成,加之军队经营酒业造成市场混乱,绍兴二十六年正月十四日,宋廷命令禁止诸军擅立酒库经营酒业:“诏:诸军不得私役军兵,其城郭开张酒店,令户部总领司拘收。”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41之47,中华书局,1957年,第3190页。绍兴三十一年二月,崇信军节度司、开府仪同三司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赵密请将殿前司诸军六十六处酒坊“乞令户部委州县交管”,少师、宁远军节度使、醴泉观使、恭国公杨存中将“本家买扑湖、秀州、临安府界酒坊九处并发酒子坊一十三处进纳御前,令户部交割”。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2,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5页。同年十月二十九日,户部侍郎刘岑等言:“杨存中并赵密献纳两浙酒坊七十四处,本部将盐官等九处并改激赡军激赏酒库,差官措置开沽,岁收息钱四十余万贯,应副大军支用,其余六十五坊系委两浙转运司检察措置开沽。”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3,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5页。拘收后归各州县管辖的酒坊多数改为犒赏酒库,袁说友在《犒赏酒库疏》中云:

诸州犒赏库,元系军中酒坊,以赡军为名,取利甚厚。后来既归朝廷,数増变易。今固不必缕举。但数年来,朝廷、或命版曹、或命都司监贰郎官、或命帅漕任提领之职,未尝一岁而不易,得之谙晓酒事者皆谓犒赏库。……浙西一路八州,浙东绍兴皆有犒赏库。袁说友:《东塘集》卷9,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乾道五年十二月十二日,诏:“步军司元拨诸暨等二十二酒库,依殿前司例,依旧拨归户部开沽。”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8,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8页。乾道七年正月九日,诏马军司将18所酒库依殿前司例依旧归户部,二月二十八日,“诏:‘户部将盐官、乌廓两酒务拨付殿前司,其已拨和平、当湖并乌盆、石浦、张浦五处酒库,却行拘收。从提领官姚宪请也。”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9,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8页。

至此“建炎以来,群帅往往占聚落,专榷酤以佐军用,久而归诸户部,稍自辟吏董之。”孙应时:《烛湖集》卷9《兰风酒库厅壁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另详见《宋代酒的生产和征榷》,第249~251页。

以上是南宋前期酒库兴起发展的基本情况,淳熙以后的情况大致沿袭了前期的做法,但还是有一些变化。南宋酒库兴起主要是在浙东、浙西和江南地区,下面根据方志的记载看看建康府、临安府和庆元府酒库沿革情况。endprint

江宁府是北宋江南重镇,南宋初改为建康府。“中兴以来,创酒库于建康府者,行宫一库、本府三库、江东安抚司二库、淮西总领所四库、侍卫马军司一库、御前诸军都统制司十八库,总二十九库。”这29库具体的设置并废沿革:

乾道中,周总领閟申朝廷置户部赡军酒库所,将二十九库并入本所。于是城内置东南西北中五库,及嘉会、镇淮、凤台三库,城外置丰裕、龙湾两库,共为十库。至嘉定年间,又于石井、韩桥、湖孰增置三库。

淳祐二年,池总领圣夫又将在城八库并作三库,凤台、镇淮为一库,东西北及嘉会为一库,南、中为一库。淳祐十二年,吕总领好问省东南西北中五库,城内只作嘉会、凤台、镇淮三库,其城外二库仍旧。

绍定中,赵大使善湘又于城外创置防江一库。淳祐初,吴制使渊又创置激赏等五库。此六库,皆隶沿江制置司。淳祐十一年,吕总领好问申朝廷,将制置司六库并入本所,抱认岁额,改防江为城北库,激赏为城南库,城西门为城西库,靖安为龙湾新库,天禧为南子库。宝祐二年,将城南西子库并入丰裕库,龙湾新库并入旧库。《景定建康志》卷26《提领建康府户部赡军酒库所》,宋元珍稀地方志丛刊甲编二,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271页。

临安府的酒库主要是隶属安抚司,乾道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诏临安府安抚司酒库悉归赡军,并将赡军诸库共并为七库。”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6,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7页。这七库即是《乾道临安志》所记七个赡军酒库“赡军南酒库在朝天门外(有和乐楼),赡军东酒库在柴垜桥之东(有太和楼),赡军北酒库在盐桥之东,赡军西酒库在三桥之西(有乐丰楼),赡军中酒库在灞投市之北,赡军南外酒库在候潮门外,赡军北外酒库在江涨桥镇。”周淙:《乾道临安志》卷1《库》,《南宋临安两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页。至南宋末年,临安府的酒库设置有较大变化,其中“行在赡军激赏酒库所”,有大库十三:

东库:清、煮并在崇新门里。西库:清库在桥西,楼曰西楼;煮库在涌金门外。南库:清库在清河坊南,楼曰和楼;煮库在社坛南。北库:清库在鹅鸭桥东,楼曰春楼;煮库在祥符桥东。中库:清库在众乐坊北,楼曰中和;煮库在井亭桥北。南上库:清库在睦亲坊北,煮库在东青门外北;南外库:清库在便门外清水闸,煮库在嘉会门外。北外库:清库在左家桥北,楼曰春融;煮库在江涨桥南。西溪库:并在九里松大路一库二门。天宗库:清库在天宗门里,煮库在余杭门外上闸东。赤山库:清库在赤山武状元坊口,煮库在左军教场侧。崇新库:清、煮并在崇新门外。徐村库:在六和塔以南徐村。

小库九:安溪库在安溪市,余杭库在余杭县中,奉口库在奉口市,解城库在仁和县界□头,盐官库在盐官县市,长安库在长安镇市,许村库在许村市属仁和县界,临平库在临平镇市,汤镇库在汤村镇市。

碧香诸库:钱塘正库在钱塘门外,楼曰先得。钱塘栈库在县前,北新库在鹅鸭桥北醋坊巷内,煮碧香库在西桥东,潘葑栈库在礼部贡院对河下。外有潘葑库在常州无锡县。

浙西安抚司:

闲林酒库在余杭县界闲林步;石濑东酒库、西酒库并在余杭县界石濑步;青山酒库、桃源酒库并在临安县界元隶府。淳祐间拨隶帅司,外有德清正酒库在安吉州德清县市;德清东西二酒库在五林苟累琏市;东西二酒库在安吉州归安县界;上海酒库在嘉兴府华亭县界。

转运司:

公使钱酒库在本司内;提领犒赏酒库所在楼店务侧。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55《官寺四仓场库务等》,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4册,第3839~3842、3844页。

从上面临安府酒库设置不难看出,除了绍兴、乾道以来设置的大小赡军酒库外,到咸淳时又有碧香诸库,应当不属于赡军系统,而是属于地方系统。这种情况在庆元府更为明显。

鄞为郡,瘠,赋之入者约,费之出者广,于是操其赢,以济其乏,酤之頼维多,甚非其得已也。城内外诸县库务坊场:曰醅酒东库,曰香泉八库,曰江东慈福库,曰下庄务,则旧管者也;曰醅酒西库,曰江东赡军库,曰鲒﨑库,曰东门库,曰宝溪子库,则大使丞相吴公新创者也;曰林村库,曰小溪子库,则昔败阙而今兴复者也;曰省务、曰犒赏库,曰江东库,则又今废罢者也。③梅应发等:《开庆四明续志》卷4《兴复省并酒库》,宋元方志丛刊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6册,第5960页。

上述庆元府的诸种酒库大致是以酒业盈利的多寡兴废不常,“究兴废之宜,以为分合,酌重轻之则,以课盈亏。”而且酒库的隶属关系、经营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或官给本钱,或听民抱息,或官吏监临,或军将措置,或兼令外库管绍趁办,或以所废库本钱并归他库,拘解日额,凡皆酌地里之均,计公私之便。”③庆元府酒业的状态大致是南宋中后期酒业经营的一个缩影。

二、南宋酒库酒课的用途

据不完全统计,北宋庆历年间,全国酒课岁收曾达到1700万贯,熙宁以后大致维持在1300万贯左右,南宋绍兴末亦有1400万贯。北宋熙宁时期,东京、杭州和成都府一年酒课达到35万贯以上。现存文献中没有南宋酒库酒课的系统记载,现根据零散资料,制成下表:

年代酒库名称及隶属酒课额资料出处

绍兴十二年(1142)鄂州七酒库58万余缗(息钱)《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三月庚戌

绍兴二十九年(1159)无为军赡军酒库岁收息钱8000缗起《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绍兴二十九年六月乙卯

绍兴三十年(1160)行在户部赡军酒库50万缗(息钱)《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17,绍兴七年十一月甲午注释

乾道二年(1166)行在户部七酒库322~352万缗(本钱、息钱、曲钱)《宋史》卷185食货志下七·酒,第4522页

乾道八年(1172)淮西总领所酒库56万贯(净息钱)《宋会要辑稿》职官41之63至64endprint

淳熙十六年(1189)两浙犒赏酒库65万(贯(缗)《宋史》卷35,第696页

绍熙三年(1193)两浙犒赏酒库45万贯(缗)《宋史》卷36,第703页

景定年间(1260-1264)建康府户部赡军酒库所29库75万贯(息钱)《景定建康志》卷26

上表需要解释的是,宋廷酒课岁收统计一般是以每天销售额累计得出年课额,统计包括回笼的成本费即本柄钱和酒利润即息钱,本柄钱与息钱的比例一般是25%~45%比75%~55%不等。成本与利润比例高低主要取决经营和管理的是否得当。

从汉武帝首次实行官榷酒制度以降,酒利与军费便结下了不解之缘。宋代自始自终实行榷酒制度即与支赡庞大军费分不开。酒库的用途当然也不例外。“酒库之设,正为赡军”,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22,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3页。但是酒库酒课的用途与北宋以来的官营酒务的财税分隶不尽相同,特别是在南宋前期,它体现了一种特殊的财政体制。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北宋时期官营酒务的酒课虽然主要用于支赡军费,但是由地方和中央在征收酒课时,通过财政分隶或划拨等形式支出军费,而南宋建炎年间兴起的酒库,则打破这种体制,统兵诸司和诸将开设的酒库所生产的酒和酒课,则由统兵诸司和诸将直接支配而用于军队的各种开支,具体地说犒赏酒库和激赏酒库生产的酒有两种用途,一是用于战时军卒饮用所谓“军前使用”。南宋初,李纲守上书提到“在酸枣门,分守京城北壁。贼兵渐退,将士多重伤。乞赐降下银椀、彩绢给赏,并于南北酒库等处,支酒付军前使用”。李纲:《李纲全集》卷50《乞给赏将士札子》,中册,第572页。绍兴四年,宋金和尚原大战,“金人用火攻楼”,吴玠命士卒“以酒缶扑灭之。”脱脱:《宋史》卷366《吴玠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11412页。可知宋代军队作战时是可以饮用酒的,当然这些酒的酒度不高,大致属于低度黄酒范围。

其次是用出卖酒库酒的收入作为军队诸将犒军和造军器等费用。绍兴七年,南宋政府欲罢停军队回易犒赏酒库,李纲上书以为不妥,其理由就是犒赏酒库对直接支付军费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契勘本司自置司以来,即有回易酒库收息钱,以赡给一司官吏、将佐、军兵、犒设激赏百色之费,尽出其中。若罢去,即用度顿阙,须至仰烦朝廷。况与今来赡军酒库自不相妨,措置得宜,决可趁办,课利饶衍,应副月桩,沛然有余。若罢此兴彼,使本司顿然阙乏,恐未尽善……《李纲全集》卷125,《与张相公第二十书(二月二十五日)》,中册,第1208页。又见《李纲全集》卷105,《申省乞存留回易酒库状》,中册,第1001页。

绍兴七年以后虽然军队所开酒库,或划归总领所,或由户部直辖,但是用酒库卖酒所得直接支赡军队各种开支,仍是其主要用途之一。绍兴九年三月“主管殿前都指挥使公事杨沂中乞以本司酒库五处归户部。诏嘉奖。仍令本部岁给钱十万缗为军费。”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27,绍兴九年三月甲辰,第12册,第2065页。乾道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诏:建康府笪桥酒库并见管钱物、米曲、醅清、银器什物及脚店等,并依旧拨还萧鹧巴军,差人前去交割管干,开酤收息钱充激赏等支用。”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7,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7页。乾道六年四月三日“明州定海县驻扎御前水军统制冯湛言:‘乞于江阴军置酒库一所,应副统领诸将佐等供给并军需百色支遣。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8,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7页。十一月九日,“诏:建康府添置行宫酒库一所,将收趁息钱令留守司桩管,贴助移屯军马支遣,听候御前支用。”乾道七年正月九日,“诏:‘马军司元拨德清等一十八酒库,依殿前、步军司例归户部,差官干当,每年应副马军司钱八万贯,充犒赏使用。既而主管马军司公事李显宗言:‘欲于见管十八酒库内存留德清、练祁、练塘、莫城四库,共计额息钱七万五千八百七十二贯一百五十四文,就差见管人措置趁办,息钱应副犒赏使用。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9,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8页。乾道八年十月十日,“新除龙图阁直学士、知荆南府叶衡言:‘前此制置司元有犒赏酒库一所,及营运回易,以助军须,今已废罢。欲乞依前将犒赏酒库拨归荆南安抚司,及仍旧措置回易趁息充犒赏支用。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11,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9页。

其次,酒课或酒利分配在北宋前中期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自庆历年间用兵和王安石变法以后,与中央财政逐步消弱、分割地方财税收入同步,对酒利酒课的分割亦是采取了添酒钱上供、封桩酒坊场钱和将酒课分隶财税诸司的做法,至宋徽宗时期地方酒课收入的1/3-1/2被拘收为中央财政收入。南宋建立之后,在酒课分配上,中央对地方的侵夺更是变本加厉,几乎到了“不留其有余”的地步。南宋酒库兴起之初,作为军队筹措军费的重要利源,其用途如前揭是很分明的,但是随着南宋政权日趋稳定,与南宋前期御前、朝廷财赋的新的财税收支办法的确立相应,赡军酒库成为中央直接分割地方酒利的重要手段。换言之,户部直辖赡军酒库和总领所诸司赡军酒库与北宋以来官榷酒制度中的都酒务和酒务很不相同,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不仅隶属关系不同,即不归尚书省户部-监司-州县系统,而且酒课由户部直辖或统归总领所,酒课直接由皇帝和朝廷直接调配,即不用分隶财税诸司。先看户部直辖。前揭绍兴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诏措置户部赡军酒库所:‘已降指挥之将所得息钱等每旬赴左藏库送纳,令项桩管,听候朝廷指挥支使。”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7,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1页。其后,绍兴十年闰六月一日,根据户部侍郎张澄等的上书,宋廷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罢措置所官吏悉归户部,仍委一左曹郎官专领之。”二是诏令户部措置裁减,申尚书省。具体措施是:(1)“措置官二员、人吏一十人,今欲依臣僚申请,罢措置所官吏,本部差左曹郎官兼领,仍依昨来周聿兼领例,差本路漕臣一员同共应副。其行移乞以点检赡军酒局为名,人吏等听于本部并运司及诸处官司迳差,所有合行事件,令所委左曹郎官别行条具,申取朝廷指挥。”(2)“本所官属共五员,今除主管文字官一员欲存留,兼管钱库并干办职事曲院官一员欲存留,踏外曲所有干办官、钱库官、指教官,并行减罢,其干办官下手分,欲随官罢,并钱库欲减罢贴司一名。”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8,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1页。endprint

再看总领所诸司酒库。

乾道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淮西、江东总领杨倓等言:‘乞将江东安抚司、建康府都统司酒库并拨付淮西总领使……,其煮酒卖到价钱,除元本钱并行拘收应副作本外,将合得息钱并行拨还诸司。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41之53,中华书局,1957年,第3193页。这里所言的诸司不是指北宋以来分隶经、总制司、移用司、籴本司、漕司等,而是三衙、安抚司、统制司等军队系统。乾道二年七月二十二日,“知襄阳府陈天麟言:‘乞以新置激赏酒库依荆南都统司并湖北、京西转运司添置酒库例,免分隶经总制钱。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6,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7页。乾道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户部员外郎、淮西总领单夔言:‘行宫新酒库昨来指挥,以净息钱三分为率,一分赴御前交纳。今欲候岁终,所收息钱除一分解赴御前外,余二分且留本所循环作本使用,余依周閟昨已获旨。从之。”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11,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9页。

自乾道八年以后至绍熙五年,原军队诸将划归总领所的安抚司、殿前司酒库所卖酒课由总领所调配,上交朝廷和内库,但因经营不当和朝廷约束,致使酒课亏欠。于是,绍熙五年十二月九日,淮西总领郑湜奏:

“总领之职,在于调度粮饷,稽察军政而已。乾道八年,总领周閟欲兴酒利,始奏乞拨诸司酒课并归总所,管趁御前并朝廷净息钱三十万贯,递年又抱认净息钱二十五万贯,又增认建康府税钱一万贯,通管趁到净息钱五十六万贯。自拨并之初,朝廷约束方新,诸司不肯过数造酒,亦不敢私自酤卖。数十年来,诸司私造之酒月增岁盛,始者举在城之酒利惟归一总所,故所亏课额不为甚多。后来裂为四五,各私其利。酒课既已暗分,每年尝亏净息二十余万,往往皆侵移经常钱兑发,及别作营运补掩。见今已侵过经常钱四十四万余贯,拖欠朝廷桩管钱八十三万余贯,若不以利害分明控告,向后转见狼狈。乞矜念总所之职本为给粮饷、察军政,许将见在本钱给还诸司,自行酤卖。”“诏令总领所依旧酤卖,每岁除合纳内库钱照数解发外,所起朝廷桩管钱全与减免,诸司息钱权减四分之一。仍自来年为始。”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职官41之63至64,中华书局,1957年,第3198页。

从郑湜简要奏疏中可以看到皇帝和朝廷对酒库酒课统一调配的大致线索。

绍兴时期设置的建康府户部赡军酒库所,共有29库,除有3库来自建康府,1库是行宫库外,其余25库都拘收军队而来,虽然建康府的户部赡军酒库的管理不完全像行在临安府的户部赡军酒库那样属户部直辖,但酒库的酒课主要由皇帝直接控制则是一致的,而且主要是用于支赡军费。这种情况到南宋后期的景定年间亦没有大的变更,“今一岁之入,解纳御前酒库所者七十五万贯〈十七界官会下同〉,分隶沿江制置司者七十六万贯,分隶江东安抚司者二十三万三千三百五十一贯四十文,分隶建康府者一十五万四千四百五十五贯,月有小尽则计日除之。分隶侍卫马军司者二万二千二百七贯七百八十文,分隶御前诸军都统制司者三十七万八千二百三十七贯三百九十六文,余皆入于淮西总领所充饷军等用。”《景定建康志》卷26《提领建康府户部赡军酒库所》,宋元珍稀地方志丛刊甲编二,第1271页。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酒库酒课成为皇帝和朝廷重要利源之后,南宋官府并未放松对北宋以来官榷酒制度的管理,对于“比年以来,州郡多以应军期为名,更不请降朝廷处分,”即打着赡军的名义开设或增置酒库进行整顿:一是停罢或禁止非商品酒库卖酒,参见李华瑞:《宋代非商品酒的生产和管理》,《河北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如南宋“禁中既有内酒库,而甲库所酿尤胜,以其余酤卖,颇侵户部赡军诸库课额,以此军储常不足。”绍兴三十年年接受吏部尚书张焘的建议,“以酒库归有司”。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4,绍兴三十年春正月丁酉,第17册,第3072页。淳熙三年三年八月十二日,诏:“诸路帅臣并统兵官司将造酒,只得自供食用并馈遗官属,即不得过数酝造,违法出卖,侵耗国课。”从司农少卿、点检赡军激赏酒库张维请也。九月九日,诏:“殿前司岁时支散给犒士卒等公使酒,用糯米二千石,令户部出给公据,照验免税。”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1之21,中华书局,1957年,第5154页。

二是不断停罢地方官府违法开设的酒店酒库,绍兴四年,朝廷根据臣僚的建议,“除帅司措置赡军,及诸州已得专降指挥许置场务外,其余不系朝廷指挥州郡自行创置比较酒务并回易库,及添置逐门收税去处,应干官物及合趁课额,并并入漕计,本州不得擅便历收置,仍乞令转运司将已前收置钱物委官驱磨。”“诏依,如有不遵条例去处,仰本司具状申尚书省取旨黜责。”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6,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0页。绍兴十三年,淮东、淮西总领司报告:“元拘收到下酒库,本于置司处沽卖,初未赏(尝)散在诸州县镇,止缘小使臣干求权局,遂以总领司脚店为名,不以远近,于所在州县村镇旋行添置酒库开沽。……又安抚司元置激赏酒库,本于置司处沽卖,近来亦缘成就小使臣权局,遂于管下诸州县镇增置酒库,以安抚司激赏为名。其搀夺省课,与总领司事体一同。”朝廷为此在九月十日,明令:“淮东总领司酒库止于元置州军、淮西江东总领司止于建康府,扬州安府(抚)司止于本州岛开沽,即不得更于别州县村镇擅自添置脚店,目今现有违法擅置去处,日下停闭,内诸军有似此开沽去处依此。”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之19,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2页。

绍兴三十年,“以点检措置赡军酒库改隶户部。既而户部侍郎邵大受等言:‘岁计赖经、总制,窠名至多,今诸路岁亏二百万,皆缘诸州公使库广行造酒,别置店沽卖,以致酒务例皆败坏。乃诏户部行下提刑司检察诸州,将违法酒店日下住罢,其诸州别置酒库,如军粮酒库、防桩库、月桩库之类,并省务寄造酒及帅司激赏酒库,应未分隶经、总制钱去处,并日下立额分隶,补趁亏额。”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7,征榷考四,第1册,第494页。同年八月七日,臣僚上书言:“今权豪恃势,竞为私酤,开创酒库肆布在诸处,……间以打赡军酒牌为名,人多用巨舟,自潘葑、五本、乐社等坊场载酒以来,散在内外酤卖。”朝廷因此“诏令户部、临安府措置,仍出榜限五日止绝。如限满依前违戾,仰户部、临安府差人收捉,具姓名申尚书省,取旨重作施行。”徐松辑:《宋会要辑稿》食货2022,中华书局,1957年,第5143页。绍兴三十一年,侍御史汪澈、殿中侍御史陈俊卿弹劾刘宝“酒库元许置一所,俾助军用,宝乃擅置两大库,又添置脚店百余处,列布阛阓,究其用心,专以渔夺总司及镇江酒库之利。”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8,绍兴三十有一年春正月壬辰,第17册,第3142页。为此“刘宝落节钺,福建路居住”。脱脱等:《宋史》卷32,中华书局,1977年,第599页。

三、余语

南宋酒库的设置体现了南宋战争频仍的特点,这与北宋不同。北宋与辽自澶渊之盟签订以后双方基本保持了和平的局面,北宋与西夏虽有战争但属局部性质,并不伤及北宋的稳定。南宋与金的和战、与蒙元的战事都关乎着统治根本的安危,故南宋支赡军费也就与北宋不同,战时需求远大于北宋。南宋酒库为筹措军队所需军费担当了特殊角色。酒库始终兴旺发展是与南宋的历史环境分不开的。

南宋初期酒库经营乱象丛生,与南宋国家初建倚重军队造成统军将领跋扈分不开。而当宋金关系出现对峙局面、赵宋政权重新获得安定之时,随着宋高宗效仿宋太祖收兵权日渐展开,南宋酒库经营的乱象也随之得到治理。南宋酒库酒课的用途有二,一是酒课直接用于军队开支,而不经过地方官府,这是战时军队筹措军用物质的“应急”“就地”特点所决定,如果像北宋按照正常程序调拨军用物资,恐不能及时提供充足的军需物资。二是酒课直接由皇帝和朝廷掌控,而不经过地方财政机构的分隶和分配,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南宋财权向皇帝和中央集中的历史趋势。南宋国土较北宋减少了2/5,经济发展规模也有较大程度的下降,而维系其统治和抵抗金蒙元的军事威胁所需的财政支出额度却不亚于北宋,因而南宋面临的财政压力远甚于北宋,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可以说酒库和酒课为支撑南宋统治延续150余年起到了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这一点需要特别指出。南宋酒库酒课不仅是解决军费的重要财源,也为军队诸将帅私饱中囊提供了便利条件,虽然朝廷采取种种措施加以抑制,但是军队诸将帅与地方豪强势力联手攫取酒利仍然是屡禁不止。赡军酒库分割了地方官酒务和买扑坊场的课利,使得地方财政更加困难,为了筹措必要的财税,地方官府也时常打着赡军的名义,开办酒库,但往往又遭到明令禁止,地方财政之艰难,于此可见一斑。不论是朝廷、地方官府、军队,还是诸将帅、豪强势力,都想方设法在酒业中攫取各自所需的酒利,这充分说明南宋酒业经济发展空间的巨大。一方面是酒市场成熟和消费能力持续高涨的反映,另一方面为攫取酒利,官府、胥吏不择手段,盘剥、摊派、强配、敷纳、科掠、攘夺、捕爆,乃至官妓设法卖酒等等,对城乡百姓的榨取,可谓是不留其有余。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责任编辑:黄晓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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