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篇文章
2016-05-30刘烈恒
辽河 2016年1期
刘烈恒 春风文艺出版社原总编辑。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理事,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从事理论评论研究和写作,兼及散文、随笔等。著述多次获奖,被评为辽宁省优秀电影评论家。著有理论评论集《漏痕集》,艺术理论专著集《影视艺术的审美与欣赏》,散文随笔集《流年杂履》等。
我的第一篇文章《<一江春水向东流>观后感》发表于1957年1月19日的《辽市市报》。那一年,以“五四”以来进步电影的名义公映了一批二三十年代的影片。当时我正在辽阳高中读书。学校组织我们在距白塔附近的职工俱乐部观看了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看后大开眼界,很受感动,很受教育。回校后,在阅览室翻看了电影介绍,利用自习时间偷偷写成稿子,又偷偷寄给了创刊不久的《辽阳市报》。隔数日,在班级的信箱里突然收到寄来的几元钱稿费,并附有一张通知单。那种兴奋是无以言表的。因是署笔名发表,所以一直无人知晓。半个世纪过去了,我始终没有忘记这篇小文,虽然它是稚嫩学生写的稚嫩文章,但对于一个尚未涉世而对未来又充满奇思妙想的青年来说,其意义却不同凡响。
2007年,省新闻出版局召开全省审读工作会议,辽阳新闻出版局一位女同志参加了会议,我突然萌生了通过出版局查找那篇文章的念头。会后我托省局报刊处同志帮忙,与辽阳联系。同年11月12日,省局电话告知我已联系妥,可直接去《辽阳日报》社资料室找李女士接洽。
趁天气尚未大冷,我于11月13日乘大客去了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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