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大风看穿,我的孤单
2016-05-30夏南年
中学生博览·文艺憩 2016年1期
夏南年

①
遇见沈秋明的时候,我十七岁。从妈妈砸来的书和拖鞋中跑下楼,百无聊赖地坐在附近一家面馆里挑着牛肉面里的肉,有人拍了我一下,我稍微抬起一点头,看到一张红彤彤的脸。
“那个,看你穿校服,也是三中的吧能不能借我点钱,我出门忘带钱包了,吃了一半才发现。”他讨好地望着我。
我耷拉下眼皮,懒得说话,直接从口袋里掏了十块钱扔给他,他很真诚地把校牌拿下来给我看,“我一定会还你钱的。”
我一眼都没有看沈秋明的校牌,我不想抬头,把自己小丑一样红着的眼睛展露在那么热闹的地方,我可是个英勇无畏天不怕地不怕的张扬女生。
酝酿好情绪后,我扔给沈秋明一句话,“不用还钱了。”然后擦了下嘴巴,转身就走。
到哪里溜达我都没兴趣,反正也不能回家,我干脆把书吧当成了自己的家。我从小就喜欢书,在书和报刊已经不那么盛行、成绩才是王道的年代,捧着本聂鲁达诗集随意翻的我被很多人当成另类,但我不怕,我觉得活得像自己没什么不好。
几天后沈秋明和我坐在书吧里喝冰镇的西瓜汁时,他竟然一脸崇拜地看着我,“徐天晴,从那天遇见你我就知道你与众不同,今天我带够钱了,想屹什么我请你。”
不要误会,沈秋明真的不是随随便便的男生,我沒什么本事,可能是书读得比较多,看人也看得清。他的眼睛,沈秋明眼中只有崇敬和感谢,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大手一挥,心安理得地跟他疯玩了一天。
从路边烧烤到街景公园的夜市,我又疯又叫,长时间被压迫的感情肆无忌惮地宣泄了出来,我们还喝了点儿酒,没有什么高档的东西,一人一瓶果酒坐在路边大口喝,玩嗨了还合拍了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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