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业主委员会自治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2016-05-30相怡歆姜欣宜宁贝贝
中国经贸 2016年11期
相怡歆 姜欣宜 宁贝贝
【摘 要】由于我国现有物业管理制度设计的缺陷,民众民主管理意识和能力的欠缺,涉及业主委员会管理税费制度不尽合理,从而滋生出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到民众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社会的安定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充分重视。本文突破性地发现目前税收法律和制度关于业主委员会自治的缺陷,并探讨如何确立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和加强业主委员会自治的税收征管,以求对我国业主委员会税收治理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物业管理;税收征管;法律
一、背景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中国城市社会日益涌现出大量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1991年3月,万科物业借鉴香港物业管理模式,引进业主委员会,在深圳天景花园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21世纪初,业主委员会逐渐进入一个较快的成长和发展期,特别是伴随着大量业主维权运动的兴起,业主成立和组建业主委员会,其愿望日益强烈而迫切,其势头日益强劲而迅猛,并在《物权法》颁布前后出现一个明显的高潮期。
二、现状分析
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委员会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面对一些无法回避的困境。举例如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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