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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流”与“分流”之外的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关系选择

2016-05-30冯元

社会与公益 2016年12期

冯元

2016年的时光尚未全然流逝过去,但若要提前盘点或预测今年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领域最为有趣的热点议题,恐怕你我谁都不会遗漏至今火药味尚浓的有关二者关系“合流”抑或“分流”的激烈辩论,虽不敢不说其热度排名必可摘得“状元”之桂冠,至少敢说其绝不会跌出前三甲的位次。就辩论结果而言,定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状况,支持“合流”的不会少,支持“分流”的亦不会少,而自有主张的估计更不在少数。“内行人看门道,外行人看热闹”,在笔者看来旷日持久的争论或许只要稍稍回溯两者的起始根源、价值基础、历史脉络和现实形态,心中的忧虑和疑团就会如病去抽丝,瞬间烟消云散而无迹可寻。说不定还会享受到“山回路转已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痛快之感。在笔者粗浅地看来,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各有其位,又彼此相交,有似百年夫妻,往昔峥嵘岁月是风雨同舟而来,日后漫漫长路也需相亲相爱而后久远。

其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是千年不变的至理。我们借历史的镜子弱弱地照照,你会发现其中的奥妙与道理。慈善理念、行动及其文化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十分久远地,且都与本土的宗教与传统文化关系密切。如西方的慈善在中世纪漫长的教会统治时期,在救穷救苦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纵然从英国1601年《济贫法》颁布出现政府主导社会救助责任,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普遍建立政府主责的社会福利制度的过程中慈善依然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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