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林权流转创新机制的建立与实践
2016-05-30李林生
李林生
摘 要:该文以黄山区林权流转工作为例,总结南方集体林区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出现的的一些问题,结合当前的集体林权改革政策,系统分析集体林权流转的制约因素和不同林权流转方式的法律内涵及以及以何种方式流转林权才能对农民更有利,提出以思路创新抓林权流转,以林权流转促组织创新的工作思路,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等一些措施,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
关键词:林权;创新机制;黄山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18-0093-02
1 黄山区林权流转现状
黄山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36 205hm2,林木蓄积量725万m3,森林覆盖率达79.9%,2015年林业对农民人均收入的贡献率为30.3%,林业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通过制度建设、市场建设,黄山区林权流转得到了健康有序地发展。据统计,全区现有18 910hm2集体林权实行了平稳流转,占集体林地面积的15.3%。其中,集体统管山流转1 561hm2,占集体统管山场面积的19%;林农责任山、自留山流转17 349hm2,占林农个人林地面积的15%。从流转的方式看,出租、转包林地面积547hm2,占2.9%;入股合作面积4 835hm2,占25.6%。转让林地面积13 528hm2,占71.5%,转让是林权流转主要形式。
2 林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2.1 小而分散 目前,黄山区3.6万农户家庭承包经营面积共96 173hm2,户均2.6hm2,且一户多山。可见集体林经营总体上仍呈小而散的状态,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林地碎化与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
2.2 认识不一致 一直以来,对待林权流转可谓是有支持,有反对,有观望,有疑惑,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也从不同角度也进行着不同的解读,特别是对林权流转可能引起的林农失山失地问题关注最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