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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有了,乱象还会有吗?

2016-05-30

计算机应用文摘 2016年17期

网约车新规的正式出台,让不少相关从业人员纷纷叫好—总算不用再偷偷摸摸如同“做贼”一般的赚钱了。那么,这个新政和去年的“征求意见稿”有什么样的不同呢?它的出现对网约车平台来说又具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呢?

不是“意见稿”,这次是真家伙

从“征求意见稿”到如今《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网约车的合法之路走了整整一年的时间。而相对于“征求意见稿”出现时所带来的巨大争议,这一次新政的主要改变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运营资格发生了巨大变化。“征求意见稿”要求车辆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而现在私家车只要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运输证》就可以合法营运。这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想法,网约车本来应该执行和出租车一样的报废标准,而现在则是规定60万公里报废,至于8年的时间限制则只是退出网约车经营而非报废。第二,在补贴活动上,原来的“征求意见稿”将定价权放在了政府部门,网约车搞优惠有可能被重罚,而现在这一限制也被取消。第三,在私家车申请成为合法网约车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必须是驾驶员提出申请,而现在可以由网约车公司代为申请,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双方的效率。第四,新规还肯定了拼车与顺风车这样的模式,并允许司机与网约车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归入劳动保障系统之中,为乘客和司机双方面的利益和安全都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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