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语言表达技术评估
2016-05-20雷朝霞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4期
雷朝霞

【摘 要】 文章对《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法的语言表达技术进行评估。该《条例》的语言风格:准确、简约、庄重、朴实,但语言有失严谨;《条例》中字词的使用情况:有模糊词语;《条例》中句子的使用比较规范。《条例》中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条例》中的数字表述不规范。针对其语言表达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其语言表达技术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语言表达技术;完善
立法技术是立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立法技术是指在立法活动中应该遵循的操作技巧和方法的总称。立法技术评估是针对一个已经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在立法过程结束后从技术层面进行的评估;法的形式结构的技术评估、法的实质结构的技术评估、法的语言表达技术的评估是立法技术评估的三个重要方面。[1]语言是法律的生命,是立法者意志的载体,立法语言在表达上是否规范、清楚,对立法质量以及立法的实施效果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法的语言表达技术,包括立法语言的风格、字词的使用、句子的使用、标点符号使用、数字表述等方面的技术。
2009年7月通过的《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西藏的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010年施行以来,对于西藏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因其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11年4月22日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而且在西藏的道路交通管理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已无法适应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亟待加以修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