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困境的制度分析
2016-05-20田汉族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田汉族 王 超
区域高等教育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①刘赞英、刘兴国:《加强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合作 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第13-17页。随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对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高等教育合作必将成为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大智力引擎,在“政府主导、科教驱动”这一京津冀区域合作发展的新模式中发挥不可替代的“先导”作用。②吴岩、王晓燕、王新凤、王俊、杨振军:《探索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新模式——学习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思考》,《中国高教研究》2010年第8期,第1-7页。但从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实践来看,目前推进的速度比较缓慢,合作的效果有限。任何合作都必须借助于有效制度才能实现预期目标,制度创新涉及到制度本身的内容(创新什么)、行为者的激励(谁来创新)、相配套的实施机制(怎样创新)这三个方面,跨区域的高等教育合作也不例外。因此,从制度创新的视角进行分析,探索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困境的制度根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对于提高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的实效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现状与问题
京津冀高等教育合作是指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跨区域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打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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