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
2016-05-18郭旭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郭旭
(南京政治学院政治机关工作系,江苏南京 210003)
论侦查阶段非法证据排除
郭旭
(南京政治学院政治机关工作系,江苏南京 210003)
在侦查阶段排除非法证据,是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内容。侦查阶段实际上是获取证据的最佳也是最初阶段,对后续的审查起诉乃至审判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行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中虽然规定了侦查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要求,但是排除主体、启动程序、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救济等核心性要素却付之阙如。检察院审查批捕活动也发生在侦查阶段,亦需要对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加以审查,以充分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司法中的重要作用。
侦查;审查批捕;非法证据排除
侦查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起始阶段,侦查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获犯罪嫌疑人,收集涉案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可以说,在后续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证据,主要来自侦查阶段。我国法律明确要求在侦查阶段也需要实现非法证据的排除,被排除的证据不能作为起诉意见书的依据。这种立法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对于侦查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特别是主体问题、启动问题、证明责任承担及证明标准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中均付之阙如。本文将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并对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在审查批捕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能力问题及程序设置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