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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史记·龟策列传》
——兼与《庄子》之《外物》等篇的比较

2016-05-17刘洪生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刘 洪 生

(商丘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浅谈《史记·龟策列传》
——兼与《庄子》之《外物》等篇的比较

刘 洪 生

(商丘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摘要:按《史记·太史公自序》关于《龟策列传》的基本构想,今本《史记·龟策列传》“褚先生曰”之前的第一部分和最后的“卜辞”记录,应该就是司马迁的原作和该篇传记的全部内容。旧史家认为其“有录无书”或不当入于“列传”之体,是值得商榷的。而“褚先生曰”完全是作者不领会该篇传记的独特性所致,也招致了后世史论家的一致诟病;同时,也不可否认,所谓褚少孙补作,仍有一定文献性和史料性价值,是对《庄子》文本和有关历史传说的再创作。“褚先生曰”之所以杂凑《庄子》多篇,也说明先秦诸子之书,与“史”有同质的关系;史传文学是史官文化的产物,先秦诸子亦源于史官,二者的关系是同源而生。

关键词:《龟策列传》;司马迁;《庄子》;褚少孙

《龟策列传》是《史记》130篇中争议颇多的篇目之一。[1]其存亡、真伪、文章风格等一直受到《史记》学家们的关注。本文试图通过该篇传记内容的特殊性以及与其他篇目、其他文献的比读,对其做出一些较为合理的解读。

一、《史记》中一定会有《龟策列传》篇目的设列

作为一个史学家,司马迁独创“列传”一体,以人物传记的形式映带史实,是极为卓绝的贡献。但细审《史记》“七十列传”诸篇,有些篇目却不以纪实人物为主,诸如《匈奴列传》《南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货殖列传》等,确切说应该是少数民族传、藩属国传等,特别是其中的《日者列传》和《龟策列传》则属于特种行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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