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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几点建议

2016-05-14赵芳婷

上海人大月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街镇人大代表办理

赵芳婷

人大代表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是依法行使权利,参与政治生活和表达民生诉求的重要手段;办理好代表建议,历来是国家机关体察民情、集中民智、惠及民生的重要途径。目前,通过人大代表提出代表建议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如何将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也越来越受到各级人大和社会舆论的关注。

近年来,各区县办理的代表建议数量众多,且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解决难度越来越大。以浦东新区为例,自2012年1月至2015年底,共收到区人大代表提出的代表建议多达782件。在“一府两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的前提下,解决率始终维持在55%左右,虽然实属不易,但仍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本文结合浦东新区几年来的实际情况,对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区县一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供参考。

一、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广泛调研,听取人大、各承办单位、街镇以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目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普遍问题,已经成为提高解决率的瓶颈,亟待探索和突破。

(一)分办不够合理导致办理效果不理想

一是“街镇提出,回到街镇”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历史遗留和“老大难”的民生问题,街镇由于规划、资金等原因无法解决,于是通过代表建议提出,希望能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能牵头促进解决。如果单纯按照职能划分来分办,就容易出现“街镇提出,回到街镇”的情况,虽然有一定的分办依据,但客观上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存在个别主办单位没有相应职能的情况。有一些代表建议在分办时,主办单位没有相应的职能,代表出于对这一情况的了解,考虑到主办单位态度良好,往往在反馈满意度的时候表示“满意”或“理解”,造成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被搁置。三是存在分办标准不一致的情况。有的代表建议经代表多次提出,每次的主办单位都不一样,各个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结果是问题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二)部门间互相推诿导致办理效率不高

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百姓呼声很高,多次通过代表建议提出,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往往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共同推进,但是由于部门间相互推诿,加上一些部门缺乏敢于担当的意识,导致意见不统一,动作不协调,问题久拖不决,无法给出实质性的落实措施。

(三)跟踪推进机制缺失导致办理实效不足

一些多次提出的代表建议,领导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甚至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予以推进。可是,共识达成了,方案制定了,条件也具备了,列入“计划解决”后却没有了实质性的推进,也看不到相应的时间表,缺乏跟踪督促机制。更有甚者,已经写入政府办理报告的,被作为“正面典型”加以肯定和宣传的代表建议,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成,被搁置下来,引发代表和群众的不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这说明办理工作确实还存在着“摆样子”、“作秀”的现象。

(四)缺乏“换位思考”导致办理结果和群众期望之间存在落差

个别承办单位缺乏协调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政策”当做不作为、不担当的“挡箭牌”,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时缺乏“换位思考”的意识,仅仅满足于表面和数据上的“已经解决”,实际上却没有做到位,没有落实“最后一公里”,没有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办理的成效,导致办理结果和群众期待之间的落差。

二、建议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一)跨前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分办机制

一是会前,形成召开通气会的机制。大多数代表建议都是在人代会期间集中提出的。根据以往的经验,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会同政府办公室和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一些重点部门,召开分办通气会,对分办的质量和效果都会起到明显的提升作用。建议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会议可以针对街镇提出的代表建议如何合理分办,涉及多部门的代表建议如何明确牵头部门等分办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并明确基本原则。

二是会中,完善协调统筹的机制。大多数代表建议都是在大会期间分办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也是在这个期间集中出现的。大会“代表建议组”应该针对某些分办有困难、有争议的代表建议,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听取包括提出建议的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比较合理、科学的分办意见,尽量提前规避分办环节的问题和矛盾,从而提高分办工作的实效。

三是会后,优化告知和沟通的机制。对于大会期间没有来得及分办和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应延续大会期间的模式,及时对分办有困难的建议进行联合分办。建议借鉴市人大的做法,将代表建议分办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会办单位、办理期限、承办单位联系人等及时以网上公开、短信通知的形式告知提出建议的代表和相关单位,如代表和相关单位对分办结果存在异议,应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于分办确实有待商榷、存在较大争议的,应及时退办,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重新分办。

(二)增强实效,建立代表建议科学评价机制

一是对代表建议提出进行评价,完善代表培训的形式。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应及时针对代表提出建议文本的质量,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开展评价。针对一些代表建议篇幅过短、概念错误、诉求不明、一事多议等典型问题,及时充实和调整代表培训的方式和内容。以往,人大常委会在对新当选代表的培训中有一些实务讲解,其他的培训则侧重相关政策法规的介绍,对代表在撰写和提出建议上的帮助略显不足;很多区级人大常委会都会下发通知,要求各代表小组对代表建议的撰写进行培训和把关,但培训效果良莠不齐,有待改进。因此,建议人大联系安排熟悉相关实务的专家或代表建议撰写质量高的人大代表,利用代表小组活动的契机,通过对代表建议的撰写要求和典型案例的讲解,加强对代表的指导,实实在在提高培训质量。

二是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评价,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与人大代表、群众的期待存在“落差”,究其原因,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缺少科学评价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当推广一些承办单位的做法,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民、媒体、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组成第三方评价小组,通过当面座谈、电话访谈、实地踏勘等方式对办理人员、办理过程、办理部门、办理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政府应当总结推广类似做法,将第三方评价的结果作为办理实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有始有终,强化代表建议的跟踪监督机制

一是实现办理工作各环节的网上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建议区级人大充分吸取市人大的经验做法,建立“两会”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的全面联网和公开,大幅提升办理工作的效率。政府应当充分重视这一系统的建设工作,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使用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形成严格的操作规范,保持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共享,使代表建议分办、办理、答复、反馈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实现公开,确保代表可以及时查询办理进展情况,并畅通反馈渠道,随时接受代表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落实办理工作“回头看”,加大跟踪办理力度。今年,本届区级人大进入任期最后一年,建议在以往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本届以来列入“正在解决”、“计划解决”和“留作参考”代表建议的后续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总,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和主要特点进行总结,形成相关的书面材料。区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承办代表建议较多单位的跟踪督办,在走访时对本届以来代表多次提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和“老大难”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共同寻找解决途径;对确实难以解决的,也要提出工作建议,促使承办单位在未来的工作中完善机制、以点带面、积极呼吁,争取逐步缓解相关矛盾。承办部门应当将“回头看”的成果,尤其是列入“正在解决”、“计划解决”代表建议的后续办理情况,及时告知提出建议的代表,力争得到代表的认可和理解。

三是建立代表约见制度,使监督更加“给力”。代表法中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一条款赋予了人大代表在对政府工作进行视察的过程中提出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权利。基层人大完全可以以有关法律为依据和基础,制定详细的人大代表约见制度,针对某些代表建议中的难点件、热点件,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适当运用约见“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的形式,督促承办部门落实和推进办理工作。与此同时,对于那些通过约见得到推进和解决的代表建议,应当加强正面宣传,树立人大代表和承办部门的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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