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村留守家庭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

2016-05-14张岳华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6年4期
关键词:困境

张岳华

[摘 要]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进入经济社会双重转型时期。伴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地区随之发生巨大的变化,数量众多的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家庭的出现。留守家庭的弱势群体留在农村,面临物质、精神的双重压力,这需要社会的关注与援助。政府应树立责任意识,关注其困难,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对留守家庭给予更多的政策性帮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保证农村留守家庭成员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进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留守家庭;困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154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4-0-02

0 引 言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目标”。要达到并实现这一伟大目标,首先要使农村留守家庭的成员享有更好的生存、医疗、教育、养老等保障。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30多年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拉力吸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由于经济、政治、历史等多方面原因,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3个转换:地域转换、职业转换和身份转换。虽然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却不能享受到和市民同样的待遇,加之在城市中生活成本的高昂,家庭中的弱势群体与家庭主力分居两地,出现类似候鸟迁徙的现象。留在农村的成员承受多方面的压力,其社会保障无法落实,另外,还出现留守家庭的被边缘化现象。留守家庭的困境单靠社会是无法彻底解决的,需要政府作为强大的后盾采取措施以帮助留守家庭走出困境。促进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是当前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中间基层干部要发挥突出作用,作为一线工作者,能最直接地接触留守家庭,同时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切实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带头作用。

1 留守家庭的界定及解析

对于留守家庭的界定,中国社科院唐钧指出:因一个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对留守儿童来说是父母,对留守老人来说是子女,对留守妇女来说是丈夫,于是其子女、父母和配偶就成为“留守”农村老家的农民工亲属,由这些留守的亲属构成的在一年中的多数时间都呈“不完整”状态的家庭可称为“留守家庭”。从社会学的角度可将留守家庭界定为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由留守的妇女、儿童、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组成的家庭。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后,城市的优势突显出来,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地流失使农村人口结构失衡、弱势群体滞留在农村,导致农村留守密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缓慢、文化发展没有活力、社会治安存在重大隐患。这诸多问题的存在,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对于没有很好地享受到经济改革和发展带来的伟大成果的农民工及留守家庭成员来说都是不公平的、不公正的、不正义的。

2 留守家庭的困难

留守妇女家庭负担重,承担多个社会角色,压力大。在农村,以第一产业为主,需要留守的妇女进行耕作,以此来降低生活成本。留守妇女不仅要从事种植业,还要操持家务;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养和教育子女;既要撑起小家,又要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许多的农村留守妇女内心不愿意丈夫外出打工,这样自己不用承受这么大的压力。通过种地的“算账”,得出进城务工的收入要比单纯在家种地收入高得多。面对抚养小孩、照顾老人的担子,只能选择一人留守家中、一人外出打工。因自身接受的教育有限,除了向丈夫口头倾诉之外,不知采取何种有效途径来缓解和释放自己承受的多重压力。

留守儿童因成长环境的不健全,得不到应有的关注,身心不能全面成长。“家长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父母的进城务工,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可忽视的是,父母的进城务工对儿童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首先,父母进城务工后,很少有时间陪在孩子身边,不能言传身教。对于儿童的情感、心理情绪变化也不能及时地察觉,并予以纠正,致使在其成长过程中,性格易存在孤僻、敏感、易怒等缺陷。父母角色的不到位,亲子关系不坚固,使儿童缺乏安全感和自我认同感。其次,留守儿童的教育存在家庭功能教育的缺位。缺少父母的监督,儿童的学习自觉性较低,学习成绩令人堪忧。留守家庭中的老人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儿童的作业是有心无力,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靠学校。

留守老人无人陪伴,孤独感加剧。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的农村人进城务工忙于生计,很少有时间回家探望父母。在老人生活还能够自理时,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留守老人的养老何去何从,这个问题令人深思。子女长时间奔波在外打工,在物质上或许能给老人一些关怀。不可忽略的是,长时间奔波在外,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不能给父母精神上的慰藉,使留守老人的心理孤独感和精神空虚无法填补。

3 留守家庭的出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解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词是我国学术界根据不同地区和城市之间的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的现状提出的。常修泽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是“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社会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果的过程中,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

众所周知,农民工为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做了很大贡献,但是他们面对的是与家人两地分居、生活水平质量较低的结果。政府有必要为留守家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留守成员的生活状况,让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消除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构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3.2 保障留守家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举措

首先,政府要支持农村经济文化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是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的重要原因。经济水平的提升是解决农村留守家庭的困境的关键因素。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发展乡镇企业,采取政策优惠政策,减少乡镇企业发展的阻力。通过乡镇企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增加收入,改善生存状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利用自身优势,从实际出发,立足根本,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结合农村文化的宣传,以此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增强农村居民的归属感,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其次,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功能,为留守家庭困难地解决提供助力。行政村的存在是连接基层政府和农村居民的桥梁,村干部是其实践者。要解决留守家庭的困境,需要村级干部把政府的工作准确及时地告知村民,把农村居民的利益诉求传达到政府。只有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功能才能很好地发挥村级干部的作用,协调好政府和百姓的关系,才有利于工作地开展和问题地解决。这就要求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其带头模范作用,做好村里的经济、文化、卫生等各个方面工作的标头兵,发展特色农业、特色旅游等,促进村民增收,带动整个村子居民的素质提升。

再次,以政府为主导构建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留守家庭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想指导下,对农村留守家庭困境的解决需要从基础设施地完善来拓展农村家庭享有的其他基础公共服务。第一,重视农业科技的应用,提高农业作业效率,降低留守妇女劳作强度。利用科技改善农业作业的效率,普及机械作业,在一定程度上解放留守妇女的田间劳务,降低劳动的负荷,减轻留守妇女的压力。第二,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成长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实现社会、学校、家庭的三位一体的教育,社会可以提供物质援助如校舍等基础设施地改善,学校要强化留守儿童的自我管理意识,还要家庭与之配合,共同呵护与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第三,加大对留守老人的医疗、养老的政策帮扶,使其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果。推行多元的养老机制保障,引入多元的养老保险机制,倡导家庭养老,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使老人老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最后,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法加大对留守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力度。针对“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目标”,农村留守家庭也应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城市反哺农村,借助城市力量,为农村留守家庭困境的解决提供多方面的援助,比如:医疗服务、志愿者服务、物质援助。辅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增加公共服务提供的多元性。还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完善基层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对农村留守家庭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量化,然后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促进政府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关注,把增进留守群体的福祉、促进留守群体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 结 语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包括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留守群体的全面发展。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保障留守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推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地完善,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局面,确保留守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进而加速推动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步伐。

主要参考文献

[1]唐钧.农村“留守家庭”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长白学刊,2008(2).

[2]常修泽.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J].山东卫生,2007(2).

[3]费孝通.江村经济[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4]刘青华,李慧民,刘晓红.妇女儿童权益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学报,2013(4).

[5]李雅蓉.农村留守家庭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究[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综合版,2013(1).

[6]徐迅雷.粗糙型社会中的留守问题[J].杂文选刊:上半月, 2007(3).

[7] 黄安丽.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的调查及思考[J]. 安徽农学通报, 2007(3) .

[8]张俊才,张倩. 5000万“留守村妇”非正常生存调查[J].中国经济周刊,2006(40).

[9]罗国芬,佘凌.留守儿童调查有关问题的反思[J].青年探索, 2006(3).

[10]胡朝阳,张振乾.1000万农村留守儿童:农民之痛 中国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现状报告[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06(3) .

[11]周福林.我国留守老人状况研究[J].西北人口,2006(1) .

[12] 叶敬忠,王伊欢,张克云,陆继霞. 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综述[J].农业经济问题,2005(10) .

[13]段成荣,周福林.我国留守儿童状况研究[J]. 人口研究,2005(1).

[14]杜鹏,丁志宏,李全棉,桂江丰.农村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的影响[J].人口研究,2004(6)

猜你喜欢

困境
困境
夏日困境大“突围”
“邻避”困境化解之策
如何帮助学困生走出困境
必须正视的理论困境
困境中的欧洲一体化
我国雾霾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论狭义平等理论的三重困境
刑事禁止令执行的困境及完善
对当前PPP模式困境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