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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并置,融合重构

2016-05-14

艺术评鉴 2016年5期
关键词:音乐学民族学科

由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主办的“中国民族音乐学反思与建构学术研讨会”于2015年11月28—29日在金陵南京召开。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西南大学等42所院校的学者100余人携文46篇参会。1980年南京艺术学院举办“全国首届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至今,其学术发展已历经三十五载,此次会议以“反思与建构”为题,旨在为了更好的推动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反思过去我们在民族音乐学学术道路上的得失。会议在两天内分7个单元进行,共有37位学者做了专题发言,28日晚设有学术沙龙①,参会代表们分别对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对民族音乐学的“中国文化反思”、“民族音乐学与后现代思潮”、“民族音乐学的应用性问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对话。

综观此次会议,可谓精彩纷呈、学术氛围浓厚,为便于大家了解会议的学术研讨情况,下文分别从中国民族音乐学的“话语体系”、“应用性研究”、“学科反思”及“后现代思潮”四个方面对会议的学术发言部分进行总结。

一、中国民族音乐学的话语体系

历经三十五年的学术实践,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发展迅速,已逐渐形成凸显自身学科特征的理论体系与研究范式,其成就有目共睹。然从整体情况考量,中国民族音乐学仍处于学科发展的“过渡期”,在当今全球化的学术交流与对话中,其文化主体话语体系呈现出“失语”境况。因此,立足本土文化语境和当代学术语境,从当下的研究实践出发,建立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的话语体系,实为学科发展的当务之急。此次会议针对“中国民族音乐学的话语体系”这一论题,共有以下论文参与讨论。

南京艺术学院伍国栋教授认为,中国几千年的音乐文明史积累了丰富的“乐语”,中国民族音乐(“五大类”或“四大类”)的形态分析必然会运用到中国传统的“乐语”。他在《音乐形态分析的民族音乐语境》中指出:当前的民族音乐形态分析多是运用西方的音乐形态分析模式,这是对传统音乐文化的一种忽视。中国的民族音乐有别于西方音乐,分析我们中国传统音乐,应该要用自己“母语”的音乐形态分析逻辑。他认为中国传统音乐形态分析之所以多是运用西方音乐形态分析范式,主要是囿于近代以来中国的音乐教育模式是以西方音乐教育模式为标准,进而造成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精髓的忽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现象。当前我们应当摆脱以西方民族音乐学为主体的“主观对客观”式研究的趋势,我们急需构建中国民族音乐形态分析的话语体系。

南京艺术学院管建华教授以《中国民族音乐学主体性的反思与建构》一文对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当今现状进行了生态反思,对中国民族音乐学的主体性话语建构提出了学理性思考。长期以来,我们的音乐学研究是一种从“主观到客观”的思维模式,这在民族音乐学研究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西方民族音乐学是主体,中国民族音乐学是客体,这是一直以来的一个“西体中用”的认知性问题。对此,管教授提出: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是我们的主体,民族音乐学研究是否只是为民族音乐学理论找到“中国式”的田野材料?当我们进行田野考察,是将对方视为客体还是主体?是中国的民族音乐学研究还是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研究?究竟是谁对谁的文化研究?

“解释人类学”、“文化的阐释”、“地方性知识”体现出人类学学科从主观对客观研究转向主观与主观互为主体研究的建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对话是两个平等主体的陈述,是互为参照的、实验的。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是双方对话的基石,也是音乐结构性的基础。中国民族音乐学主体与西方民族音乐学主体的对话,必须确立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的语言结构性差异为基础。西方音乐是乐音运动的形式,而中国音乐(东方音乐)是声腔气韵的形式,我们的戏曲声腔实际上就是语言。

此外,管教授认为音乐的研究必须要有文明的研究,文明是有精神的,但不能误认为西方是“文明”的,我们是“田野”的。对音乐文明的研究与建构,必须要理解不同文明的差异性结构,如此才能进行真正意义的文明对话。中华礼乐文明、印度教文明、阿拉伯伊斯兰文明与欧洲基督教文明是并列平等的,但由于欧洲工业文明同质化趋势与文化覆盖遮蔽了中华文明音乐的价值体系与信仰体系。西方书写文明与中国口传文明是并列平等的,西方并不是我们的“未来”,但我们也必须要包容西方,最主要的是我们必须要有自己的文明基点,要建构自己的音乐话语体系,必须要坚持中国音乐的主体文化身份、坚持中国民族音乐学的主体性,如此才能与别人进行对话。21世纪是一个生态文明社会,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迈向命运共同体,开创亚洲新未来”,我们中国民族音乐学的主体性建构必须要有:时代意识、知识转型意识、开放意思、对话意识、问题意识。

中国艺术研究院项阳教授认为,民族音乐学既是一个学科,也可说是一种方法论,这一学科进入中国后更加注重整体活态,初始阶段更多排斥历史学的层面,后经过历史人类学阶段,便形成了“历史的民族音乐学”。他在《“历史民族音乐学”与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发展道路》中指出:不论是民族音乐学的“共时”阶段,还是“历时与共时”相结合的阶段,都解决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别于我们之前对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视角,我们可以从文化的整体视角去把握音乐,这是一个重要的现象。另外,将其之前静态的、历史的研究与后面活态的研究进行接通,类似于学界的“逆向考察”。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们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我们紧追其后,西方学术观念都可以“拿来”为我所用,但在这个为我所用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反思:我们从西方借鉴的是什么?众所周知,我们更多的是从欧洲专业音乐借鉴过来,而欧洲专业音乐主要是以“审美”、“欣赏”为主导的一种形式。当这种形式与理念进入中国以后,我们更多的是强调乐派、流派、作品、音乐家,而并没有去考量我们中国音乐的特征是什么,我们以西方音乐理念对中国音乐进行“削足适履”,这是一大“缺失”。项教授认为,通过中西音乐对比,可以发现我们中国音乐自身的特色,在多元音乐文化的语境中,中国音乐绝非没有体系,关键是我们不能以西方音乐理念去对其考量,而是急需建构我们自身的音乐话语体系。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张应华教授认为:音乐的意义生成于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对话之间,在以往的苗族芦笙音乐文化研究中,相关术语的指称多属于他者视角的非位表述,或是“他者语言系统”的转述,苗族民间的主体发言及其“本位语言系统”内部的表述与解释往往在这一转述过程中被或多或少地遮蔽起来。他在文章《苗族芦笙音乐文化交流用语的主体发言——以<苗汉词典·黔东方言>为例》中对苗族黔东方言社区芦笙音乐文化交流用语进行了“语言音乐学”的分析,主要通过对话达到对音乐本体的理解(人对物化对象),通过对话达到对音乐观念的理解(人与人),通过对话生成新的意义(人的协同创造)。具体包括:芦笙演绎行为的交流用语、芦笙物质形式与制作行为的交流用语、芦笙音感心理的交流用语、芦笙民俗行为的交流语汇。

最后张教授认为,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反思应该到田野中去反思,民族音乐学研究应该在主体的表达中与主体对话然后生成新的意义,对这种“本位语言系统”内部的表述与解释进行系统研究,不仅是当下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的基本学理诉求,同时更是苗族音乐文化主体性建构和全球化对话的基本前提。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博特乐图(杨玉成)教授认为,对于蒙古族音乐研究,“口传性”研究是最为重要的,它与西方现代“书写性”音乐研究是不一样的,我们须对“口传性”投入更多的关注。他在文章《论曲调互文——以蒙古族叙事民歌为例的口传音乐思维之探讨》中提出:“曲调互文”表明了口传世界里音乐文本之间的关系,而形成互文的根本在于一切为表演,口传文本来自传统,却又得到重新演绎,传统的威力在于它能够为每一次的演唱和每一部作品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互文不只是现象,它是口传艺术的一套技法体系,是一种口传世界思维模式。通过互文,一名艺人与整个群体联结起来,一首作品与整个传统联结起来。互文是口传音乐相互关联的一个基本机制,互文研究引我们进入口传世界,了解纷繁复杂的口头艺术背后高度集约化、动态化的传统宝库以及口传世界不同于书写世界的独特艺术思维。

中国音乐学院齐琨教授认为,在民族志写作中,“音乐”、“音声”、“声音”常作为研究对象出现在文本中,但什么是音乐研究?什么是音声研究?什么是声音研究?带着这些问题,她在《表述:从音乐到音声再到声音》中指出,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有音乐、声音、音声,从表面上看是对音乐形态、音乐场域、音乐听觉的不同侧重,这种侧重源自研究者对于音乐表述的一个关怀,是研究者探寻音乐的不同路径。我们可以从表述的视角理解民族音乐学“变熟为生”的一种转换方法,音乐研究不仅探究音乐作为物质层面的表述――声音,还探究音乐作为精神层面的表述――意义。关于民族音乐学者如何认识音乐的声音意义?她提出:研究音声的路径是研究者面对人对音乐他表述的再表述,研究声音的路径是研究者对音乐自表述的贴近。音乐可以自在言说,但作为音乐研究需要对音乐的本象进行不断言说。变熟为生的表述方法,是民族音乐学对音乐获得不断认识的策略,也应该成为推动学科发展的重要路径。

云南艺术学院黄凌飞教授在《云南少数族裔传统“乐”文化的意义系统研究》一文中以云南滇西北、滇南地区少数族裔传统“歌舞乐”事象为研究对象,对这一带有明显东方文化“身—声—意”艺术特点的“体化实践”(incorporating)是如何显现意义系统,以及身体如何在意识中得到构成和记忆,并在长期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以身体为媒介的传递方式进行研究。关于乐”文化中的“身体现象”如何显现意义?并形成以身体为媒介的传递方式?她认为:在具有民族性、地缘性和血缘性这个文化生态系统里,各族群历史、语言、宗教信仰、文化心理和传统艺术实践之间的互动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族人心中至今仍具有情感联通的功能与意义,并不断按照自身的传统习惯和族群信仰来维护和创造新的艺术语言。此外,她还通过对西双版纳傣族民歌现状调查、哈尼族八声部栽秧歌的考察,阐述了有关地方主体性话语表述。

陕西师范大学尚建科副教授以《从当下实践出发建立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中国话语》为题,对改革开放以来35年的中国民族音乐学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与反思。他指出:35年以来,中国的民族音乐学已逐渐形成了凸显自身学科特征的理论谱系和研究范式,但立足35年来的整体情况考量,中国民族音乐学仍处于学科发展的“过渡期”,并呈现出“理论谱系多元混杂”、“系统成熟的本土理论尚未形成”、“学科表述的中国话语尚未建立”等过渡性学术表征。他认为学科的原创性焦虑和本土话语缺失,导致中国民族音乐学难以形成能够代表中国气派的理论体系和话语表述,从而在全球化的学术对话与交流中,缺失中国民族音乐学的文化主体身份。而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中国话语是中国民族音乐学界与国际民族音乐学界开展对话的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才能体现自身学术发展的独特性,形成一种中西互为主体、互动参与的知识话语。本土话语缺失是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当代症候之一,在今后的学术实践中,中国的民族音乐学需要强调后殖民主义时代中国音乐文化的差异性,这是中国民族音乐学彰显中国气派的重要途径。

二、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应用性研究

应用民族音乐学(Applied Ethnomusicology)是当下西方民族音乐学总体发展中的下属分支学科,从其学科范畴角度来讲,主要涉及两方面工作:一是针对传统音乐的记录、保存、复兴及展演活动;二是针对上述活动的路径与方法展开理论层面的总结、批评与研究②。此次会议特设“民族音乐学的应用性问题研究”议题,旨在对民族音乐学在当下中国的应用实践问题进行学理探究。

中国音乐学院张天彤教授的《贴近保护与传承的民族音乐学》指出:保护与传承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民族音乐学的重要实践行为,贴近保护与传承的民族音乐学意味着民族音乐学走向了应用,这既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时代的必然要求。她认为最贴近民族音乐学现实应用的两个方向: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二是高校专业音乐教育,这也就是意味着保护与传承。并倡议民族音乐学家应当把保护、传承与发展传统音乐作为一个信念、一种担当,要身体力行,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求得真知,既当好一个调查、研究者,又要当好传统音乐的保护、传承、发展者。

中国矿业大学郝苗苗博士的《西方应用民族音乐学的演进与发展动态研究》一文重点分析了应用民族音乐学在西方的历史性发展脉络及其在不同阶段中关注重心的转移,剖析了其演进历程与民族音乐学整体学科发展的潜在关系,并解读了西方应用民族音乐学的当下发展动态与研究热点:音乐与疾病的研究——医疗民族音乐学;田野回馈与濒危音乐的可持续发展;音乐与环境问题研究;音乐与贫困问题研究以及音乐与冲突。她希望应用民族音乐学与众不同的视角与理念可以为中国民族音乐学界注入新的生机。

浙江音乐学院南鸿雁博士在《“非遗”与民族音乐学研究——一项嘉兴说唱音乐的研究》一文中,就其自身从事音乐类“非遗”调查、研究、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进行了学理的反思。她提出区域音乐文化研究应打破行政区域边界局限,意识到对说唱音乐的研究必须包含在一个大的语境里面,因为很多民间信仰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不仅与说唱有关,而且还涉及社会生活很多方面,甚至是不断流动的;此外,她还指出:全球化虽然带来多样性,但同时也给一些弱小的民族民间音乐带来毁灭性的冲击;政府越来越重视民族音乐学研究者在调查研究中,给出的一些建设性、对策性意见和指导。

中央民族大学李延红博士的《“国家在场”与侗族嘎老的乡村传承——以贵州省黎平县“十洞”地区两个侗寨为例》以嘎老与当代南侗社群、国家及外部社会的互动关系为视角,透过21世纪前十余年中嘎老在贵州黎平“十洞”两个村寨的重建并成为不同传承类型之过程,阐释了“非遗”与“旅游开发”背景下国家权力对村落嘎老展演与传承的干预,并分析了村落中的嘎老在地方政府、本地与外来文化精英、市场等互动中的自身重建,认为“国家”对嘎老的介入程度与力度,以及借助资源、采取的策略等,都成为村落嘎老命运走向与具体发展样态的关键。

忻州师范学院孙云博士认为,佛教虽然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发展体系,但其永远不可能脱离世俗社会国家政权的制约而自行发展,甚至是当下的“非遗”保护运动都影响着佛教以及佛教音声的发展变异。她在《国家在场——佛教音声文化研究的重要维度》指出:佛教音声为何会呈现当前的样态,不仅仅要从佛教本身去探究,且要从佛教所生存的社会生态环境去分析,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当属“国家力量”,这是佛教与佛教音声具有鲜明“国籍性” 的重要标示。

三、中国民族音乐学之学科反思

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兴起至今,不论从学科建设方面,抑或是从学理构成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与成效且趋于成熟。然纵观其“所得”之时,反观其当下的学科发展境况,我们会发现其中的诸多不足与症结。在此次会议“反思”之板块中,参会代表们紧紧围绕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发展、研究范畴、音乐本体与文化阐释之关系、西方民族音乐学与中国经验等问题展开了学理的思考。

中国音乐学院赵塔里木教授对民族音乐学的中国本土化实践过程进行了回顾,并结合自身的田野调查和教学实践经历,对当代中国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与反思。他以《反思——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建设的三个问题》为题,指出当下的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去音乐化”的问题:当前诸多民族音乐学专业的论著中缺失对音乐本体形态的分析,转而沦为类似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专业的研究文论;二是“食洋不化”的问题:虽说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是外来的,但当我们在中国研究我们自己本土化的音乐事象时,不能将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范式“生搬硬套”到我们的文论中去,我们应该要在对其吸收、融合的基础上,重构我们自己的音乐话语体系;三是“去田野化”的问题:当前的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之中,研究者往往根据自己的“知识前结构”对民间音乐事象进行“主体对客体”式的描述,而并没有以“主体对主体”式地直面民间音乐文化的创造者。

上海音乐学院刘红教授通过自身的学习经历、困惑与顿悟,对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进行了反思。他以《“物是人非”——学术实践中感受着的民族音乐学》为题,提出作为中国学者所做之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研究,是一种母体文化的认知行为,不同于西方学者所做之于过往民族音乐学观念上“非西方音乐文化”的“异体”文化研究,本土学者的本土文化研究,是一种有觉悟的自我文化观察,田野考察是这种自我文化观察的特殊化和具体化的实际体验。针对当前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呈现出“重视文化过多,关心音乐太少”的境况,他认为:对于有些做过深入调查,对研究对象高度负责任的相关研究,批评者在进行是否存在重文化轻音乐的评判上,还需谨慎小心。因为,有些研究,字面上看是“重文轻乐”,若做细究,有可能是研究者在看待音乐的角度和分析音乐的观念和方法上有所不同,并不一定是顾及文化,忽略音乐的主观事实。

上海音乐学院赵维平教授以《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及其反思》为题,对中国传统音乐(尤指民族器乐)的当下发展境况进行了分析与反思,指出近代以来我国受到西方文化的巨大冲击,在中西方文化的冲突、博弈中我国的传统音乐走进了一条极其不自信的路,是将西方文化自觉“殖民”于自身的文化之中。在走向世界、跟世界接轨的口号下中国传统音乐在自觉地向着西化展开,使其成为一种“转基因”的产品,音乐的语言出现了不可逆转的后代,彻底告别了他们自身的历史。然而,目前中国的民乐西方人不觉得这是中国传统音乐,中国人也不会感到它是西方音乐,而这种传统音乐形态在亚洲的印度、印尼、日本、韩国等都不存在。如今我们想恢复唐代音乐即便有乐谱,有丰富的文献与图像资料也只能成为一种空想。因此,如何挽救我们的传统音乐流派,传承我国真正的国乐已是民乐发展的不得不考虑的重要任务。

西南大学蒲亨强教授以《民族音乐学是学科或方法?》为题,对近30些年来中国音乐界倡导并推行的“Ethnomusicology”(民族音乐学或音乐人类学)所引起的广泛关注、信奉、困惑、怀疑、反驳等境况进行了分析。他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性质进行了全面辨析,认为其是方法而非学科,而民族音乐学30年来持续争议迷茫的根本原因是学科性质误认。民族音乐学的引入对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有诸多推动,如提高了跨学科研究自觉性,使研究道路更宽广;使研究深入到音乐形成的机制和原因,理解音乐与大文化的相关性及其特殊功能;为音乐研究提供更多借鉴,同时使音乐研究为其它学科的发展提供帮助。最后蒲教授认为,方法不是万能的,运用要适度,我们贯通的学术原则须以专门的知识体系为基础,不能丧失音乐之本和音乐的审美,先说清形式再说清意味;此外,我们仍需要坚守中国研究的优良传统,发展“中国的、传统的、音乐的”研究道路。

河南大学杨善武教授认为,要对中国民族音乐学进行反思,最为根本的就是要弄清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本质,看它是不是适合我国传统音乐研究的一门学科。他在《民族音乐学的西方根源、西方视角与西方观念——<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本质及研究局限>之一》中指出民族音乐学在西方文化环境中形成和发展有着深深的西方烙印,这种西方烙印就是民族音乐学的西方根源、西方视角与西方观念。这种西方烙印的典型特征表现为:基于西方文明而对他民族文化的知识寻求,将他民族音乐当做非音乐的特殊,以对非音乐特殊的追问构成其研究领域。此外,他还认为民族音乐学不是民族音乐的学问,不是民族的音乐学,也不是民族学加音乐学或者人类学加音乐学,其本质上并不属于音乐学,而是涉及音乐的人类学。

南京艺术学院杨曦帆教授认为“把音乐作为文化的研究”已经成为当代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专业符号,他在《为什么要“研究文化中的音乐”》中提出“研究文化中的音乐”意味着把对音乐的关注不仅局限于对形态的描述,同样还要将眼光投向对音乐与人的关系的解读。我们除了音乐分析外,当追问人们“为什么歌唱”,这实际上已经在探究人的喜、怒、哀、乐,理解一地的风俗与信仰,这些都是隐藏在音符的背后,这些都是亟待我们去理解的、被称为“文化”的部分,不理解这部分,实际上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音乐,而理解这一部分的根本途径就是深入的、扎实的田野工作。

南京艺术学院钱建明博士以“不同文化的音乐”、“非欧洲艺术音乐”的研究视野为理论依托,对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理论建设中出现的不同历史课题和现实需要进行了反思。他在《问题、身份与“跨界”——民族音乐学“本土化”理论建构之多维共生及学科影响》指出:“比较音乐学”及其“本土化”实践不仅显示了中西方音乐形态构成的现实差异性,更为中国音乐现代化道路上该学科理论与传统音乐文化研究的学术交叉开启了特有的社会视野;而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民族音乐学理论探索和学科建构之社会实践,既反映了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转型与深入,也标志着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理论建构多维共生的学术场景;另外,民族音乐学“本土化”中的“跨界共享”,实际上是建立在学科认识基础之上的一种学术活动,而作为音乐学领域最具“跨界”活力的分支学科之一,我们是谁?我们在哪里?我们将去往何方?这样的学术思考将伴随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理论建构未来发展的不同阶段。

扬州大学杨殿斛教授以《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为题,对“Ethno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这一学科在中国的具体实践进行了分析与反思。他首先将音乐人类学定义为具有“自然科学品格、社会科学品格追求、人文学科品质追求”的“三性学科”;其次,在对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过程进行阶段分析的基础上,进而对音乐人类学中国化问题提出了批判,认为当前此学科主要出现以下问题: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译名、“两张皮”现象、“写文化”与“写音乐”的问题、地方性知识与普世(普同)性价值问题、音声问题、音乐作为口述史的理解、“简单”与“复杂”的音乐问题、学科边界归属(民间音乐、艺术音乐、流行音乐)问题。最后杨教授提出音乐人类学中国实践的事实:仅研究(音乐)本体是不够的,不研究(音乐)文化是不对的。

华南师范大学蒲亨建教授的《新东西与真功夫——关于当下音乐人类学研究“热”的反思》,从当前学术研究某种热现象及其自身教学实践的具体观察中,又结合音乐形态学研究的对比分析,对当前国内音乐人类学研究中推行的音乐价值观与地位论进行了理性思辨。此外,他还对音乐人类学研究在当下受到特定人群追捧的成因提出新的分析和认识,对音乐人类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考与反思。

泉州师范学院陈孝余博士认为,当下中国民族音乐学存在音乐本体失位与学科边界模糊等两大时弊,这既是学科发展的结果,也是学科异化的结果,这种异化将在学科高度发展过程中回归自身同一性。他在文章《异化与审视:民族音乐学学科反思》中提出:民族音乐学需要文化脉络中的民族音乐研究的学科策略,重构学科方法,强调客观分析与主观描述相结合的阐释方法,并在“音乐—‘人—社会”的三重维度中进行学科研究。

四、 中国民族音乐学与后现代思潮

当下,我们正处在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重要时代,伴随着文化全球化的生成与演进,后现代思潮、文化观念的纷繁而入,致使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发展道路正面临着诸多选择性困境。纵观西方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本土化传播与接受的实践过程,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然事实上大部分中国民族音乐学者采纳的是西方现代性理论予以关注和思考。因此,当我们在反思困境时则需要站得远一些,需要走进后现代,以后现代理论为参照,才能看得清、想得深③。在本次会议上,“中国民族音乐学与后现代思潮”成了近十余位学者的共同话题。

中央音乐学院宋瑾教授认为,20世纪后半叶以来,音乐人类学(或“民族音乐学”)大量吸取了后现代思想,使学科自身得到重大发展,倘若不将音乐人类学与后现代思想联系起来,则难以了解该学科的变化、发展及其面临的问题。他在文章《后现代思想与音乐人类学》中提出,当今音乐人类学大量吸取后现代思想,反对传统本质主义的音乐观,以全球音乐文化为视域,将世界各民族、各地区、各阶层的音乐文化都纳入“音乐”范畴。其中又以后殖民批评为武器,反对西方中心主义,强调多元文化价值,提倡差异主体的多样性文化身份。借鉴后现代主义“不确定性”的真理观,为学科自身的发展拓展了可能,也使之面临学科边界模糊等问题。而在充分体现后现代性的全球化过程中,社会环境、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以及音乐文化自身,都深受原始民族性逐渐消失的中性化的影响,这些影响也体现在音乐人类学的研究中。

西安音乐学院麻莉博士结合自身在德国17年的求学、研究经历,从发展现状、关注焦点、研究方法、实际运用等四个方面详细地介绍了当代德国民族音乐学的发展概况。她在文章《后现代思潮影响下的德国民族音乐学》中提到后现代主义是20世纪末西方发达国家对现代社会的反思与批判,是以新的思维和认知方式重新解释世界和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和哲学思潮,其影响力波及哲学、美学、艺术、宗教等各个领域,对德国民族音乐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自二战后德奥在较短时期内,由早期比较音乐学的演技方法,经过现代民族音乐学阶段快速进入了带有浓厚后现代特点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她在报告中重点介绍了二战后德国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建设,德国民族音乐学家当下关注的话题聚焦在“音乐在跨文化中的对话”、“音乐与认知”、“自我与异己”等。她认为德国民族音乐的发展现状可为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提供一种参考视角,可拓宽中国民族音乐学研究视野,便于我们全方位的认识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发展状况。

中央音乐学院张伯瑜教授认为,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学者主要把焦点集中在西欧和美国的民族音乐学者们的工作和理论,较少涉及北欧、东欧等国家的民族音乐学者们的贡献。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后现代多元文化融合的时代,我们需要与他人之间相互理解、交流与对话,我们不仅要“各美其美”,也要“美人之美”。他在文章《芬兰早期民族音乐学家奥多·安德森(Otto Andersson)》集中介绍了芬兰民族音乐学者奥多·安德森在20世纪初期对民族音乐学发展中的贡献,特别是在芬兰瑞典语大学建立音乐学系和建立西贝柳斯音乐博物馆的工作,丰富了我们对西方民族音乐学发展过程中的知识,完善了我们对该学科的理解,以便于我们能够更好的反观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境况。

中央民族大学魏琳琳博士指出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民族音乐学家便开始关注“音乐与认同”主题,研究音乐与社会、文化现象相关的所有因素。她在《民族音乐学“音乐与认同”研究——以1982-2006年<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研究为例》中选取美国民族音乐学学会(SEM)官方刊物《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1982-2006年间刊载的标题中含有“认同”一词的论文进行综述,从音乐表现形式、音乐文本内容、音乐形态分析与音乐风格阐释等不同视角关照“音乐与认同”的研究路径,给予了我们新的研究视角与反思路途。

哈尔滨音乐学院关杰教授的《“还原越多,给予越多”——宁古塔满族“萨满鼓”宗教现象初探》,运用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对宁古塔满族“萨满鼓”宗教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满族仪式”之“萨满鼓”极尽所能地表现的就是向施予它各样奇妙撼动天地的声音、给予它独具的质料建构、特殊品质、各样功能及其相互关联着的大量信息的天之力量发出那无限的感动和赞颂人回应以及全然的述说。此外,台湾南华大学马明辉博士的《民族音乐学理论与实践——以学习表演为例》一文从方法论的视角,结合印度音乐学习表演的个案阐释,对我们当下要如何寻找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精髓提供了新的视域。

经过两天热烈的学术研讨,“中国民族音乐学反思与建构”学术研讨会于11月29日在南京艺术学院顺利闭幕。本次会议是一次多元化、整合性的学术研讨会,学者们在会场上争论激烈、气氛谐和,是对中国民族音乐学之反思走向成熟的标志。当下,在民族音乐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相互并置、融合的思潮中,我们应当如何清醒、认识地对待这一外来学科并将其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相结合?同时在这结合的过程中,如何重构中国民族音乐学的话语体系?这应是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的当务之急。诚如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刘伟冬教授在闭幕式上所言:我们在充分借鉴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的同时,应当坚持学理本土化,秉持开放的人文精神,强调反思的学术品质,以学术反思推动学术发展。总之,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将对今后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发展产生推动作用与深远影响。

注释:

①在28日晚上的学术沙龙期间,会议主办方播放了关于高厚永教授的访谈录像,以此作为对高厚永教授于1980年发起召开“首届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的纪念。

②郝苗苗、梁辉:《西方应用民族音乐学的演进与发展动态研究》,《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第89页。

③薛艺兵:《拆除藩篱——对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后现代反思》,《中国音乐学》,2010年第3期,第71页。

作者简介:刘芳(1987—),女,山西太原人,主要研究方向: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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