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场矛盾纠纷因素及采挖虫草的调查报告
2016-05-14刘飞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6年5期
刘飞
通过近几年来对草场纠纷的调解处理,我们发现成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因素,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由此,引发了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样化、性质复杂化,调解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已成为工作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近几年因国家对畜牧业的发展及自身农牧民的畜牧发展,现有的草场满足不到现有畜牧的发展,因此村与村之间、乡与乡之间草场纠纷突发,并且有不断激化升级的趋势,已经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之一。为了更好的保护草场不被破坏出台采挖虫草的相应的政策法规。因此,如何妥善解决草场纠纷及采挖虫草是当前摆在地方党委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草场纠纷的现状
边境、乡与乡(镇)及村与村之间草场纠纷日益突出,从个别行为发展到了群体行动、参与人员的层次不断提高、群众解决草场纠纷手段暴力化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待草场纠纷的态度,使草场纠纷成为了影响和谐稳定的隐患,根除草场纠纷刻不容缓。
一是个别行为向群体性、区域化转变。草场纠纷一开始仅是因为个别牧户之间利益问题而引发的,一般仅限于个别和几户农牧民之间,但当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经过长期积累升级,逐渐从个别行为向群体性、区域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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