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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业财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6-05-14徐潇高孙金金

商业经济 2016年5期
关键词:建筑企业

徐潇高 孙金金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鉴于建筑业自身的特殊性,建设周期长、耗费资金大、生产环节繁琐、流转环节多的特点,营改增的落地将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建筑行业应积极推行“机器换人”,提高企业可抵扣项目;合理选择上游供应商,降低税负成本;完善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税制管理的宣传力度,以此促进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税制改革,健康持续的发展。

[法键词]营改增;建筑业;税负;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B

现如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废除营业税这个税种,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受到许多国家的采纳。2012开始的“营改增”试点一直在持续并扩大到了多个行业,2016年3月23日,我国政府正式出文宣布将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试点营改增,其中包括业务复杂的建筑业。营改增将会对建筑业的税负、财务情况有何影响?试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情况?建筑业企业采取什么对策以更好迎接这次税改?本文将对此进行探究,希望对相关单位有所启发。

一、建筑业营改增必要性分析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容易引起重复征税

当前,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存在。我国建筑业中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销售房屋建筑等不动产以及提供装饰和装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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