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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引导要点研究

2016-05-14陈彩利

学理论·下 2016年5期

陈彩利

摘 要:在我国,高校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主战场,对高校大学生进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一环。作为民族种类众多,宗教类型复杂的民族地区而言,民族高校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育上承担着尤为重要的职责。以贵州省为例,在考察民族高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现状的基础上,就民族高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引导要点做了针对性梳理。

关键词:贵州省民族高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引导要点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5-0194-02

早在1993年,江泽民同志就明确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并指出:“这种适应,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基本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1]党的十八大则再次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2],并认为这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

贵州是多民族省份,不仅民族种类多,宗教类型也复杂多样。受直接或间接影响,省内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宗教信仰比例相对偏高,这对贵州民族高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教育提出了严峻挑战。笔者通过省内考察,认为省内民族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现状堪忧,必须探寻出针锋相对的教育引导要点,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方能使少数民族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将来成为合格的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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