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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对教育“管办评”分离后教育评估机构的思考

2016-05-14李博

学理论·下 2016年5期

李博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管理采用高度集中的行政化管理办法,这使国家的教育政策可以快速有效地下达并实施,但也给现时期的教育改革设置了层层壁垒。通过分析教育“管办评”分离后各主体之间的角色和主要功能,找出教育评估机构所面临的困境和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对策:一是开放教育评估市场,引进自由竞争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三是实现政府权力清单制。

关键词:“管办评”分离;教育评估机构;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5-0185-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我国教育方法、内容、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入,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管理与其他行政事务管理采用相同管理体制,政府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还是评价者,高度集中的行政化管理使国家的教育政策可以快速有效地下达并实施,但也导致教育方针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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